疏證陳立夫教授〈道德與神之科學解析〉


李志夫

中國佛教,革新四二號, 第二五卷,第一二期,頁17-20 .

民國70年9月30日


壹、小引

中華學術院宗教道德研究所請陳立夫教授主講「道德與神之科學解析」一題,原文已印出。恭聆之餘,誠如院長兼所長曉峯博士所讚:「是發人之所未發」,實在是高明圓融。筆者再言簡意賅地整理出來與您分享,並請指教。

貳、原文徴引

一、論道德

「道是一條大路,這裏是指人與人之間的一條路。」「我們祖先很科學地把人與人間,公與私的通路歸納成五大類如下: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

「行道稱之曰德,」「道之行也曰德,」「道是人類共生存共進化之原理或大道;德是此一原理見諸實行。」「仁為德之體,是人類互愛互助之存心;義是德之用,是比存心之見諸行動。」

「無道(一盤散沙),沒有義,就見不出仁;沒有仁就見不出德;沒有德,就見不出道。」

二、論神

引中庸「至誠如神」,有時亦有以民意比諸天意者,例如: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書泰誓簡)引論語:「子不語怪力亂神」;「教鬼神而遠之可謂知(智)矣」。

「假設智的範圍為X,以圓R為零,則圈外都是未知的事物,稱之為神之境界……由於自然科學的突飛猛進,將宇宙的秘密一步步的揭穿,使以往所謂神者都納入了智的範圍。」「儘管神的境地是無窮大」,「智不斷進展則神之受侵,勢必影響道德……今日西方各國所受之困擾正是如此。」

「以道教而言……以道為教……孔子以禮讓為教……惟修道謂之教一點,則二者相同也。」

「所謂神,本可分為功業之神、德業之神、學業之神及宗教之神多種。……吾人如能就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用功,則可達神人合一之境界。」

參、疏證

一、讚歎

筆者之所以讚歎其高明者,他將宇宙分成已知界與未知界。已知者,是人類智慧已能認知或能掌握之種種;未知界則筆稱之為神。或說已知界為有限,未知界為無限,乃是一大神秘。陳教授又以(∝-x=∝)之公式加以說明,比之一般艱深的哲學或神學更容易使人明白瞭解,且合乎性與科學:試以辯證的排中律來分析:

如x+-x=1 則1-x=-x 

且1-(-x)=x∵x=∝ 

且1=∝∴∝-x=∝

 

因為排中律之辯證是這樣的,其「一」仍是「無限」:x+x=11(x+-x)=12(x+-x)=13……1N

 

野狐居士之所以讚歎其圓融者,因其∝-x=∝

 

試再以排中律之辯證形式解析之:

如x+-x=1 則1-x=-x 卽∝-x=∝

x為有限,-x為無限,有限加無限等於1,此一「1」仍是無限。有神論者,可以解釋此一「1」是包涵神存在的整箇無限之宇宙;無神論者也可以解釋此一「1」是一無限之存在,但不必設定神之存在。

前式無限之「1」是包涵有限與無限之無限;而後式無限之「-x」則是無限之「1」減去有限之無限。兩者之「無限」其值雖等,但其形式地位是不同的。後者之「-x」有神論者可以稱它為神;而無神論者仍可以說那是未被認知之事物與事理。

這正足以說明孔子「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之圓融態度。

二、質疑

除了讚歎其高明圓融之外,筆者或因用事不專,以學力不足也有幾點參不透的地方,猶有待疏證補遺:

第一、是道與德之內容與外延的問題:

如根據原文「道之行也曰德」,則道與德是並行的,二者同為外延與內容,其命題是,「德卽是道」,反之「道卽是德」。

如「道之行也曰德」其意謂是道之行後曰德,則與原文「行道稱之曰德,」「道是人類共生存共進步之原理成大道;德是此一原理見諸實行。」是同意義的。如然,則是道在先,德在後。卽道是內容,德是外延。其命題為「有德卽有道」,或說「凡德是道。」

衡諸陳教授之本意該是道在先,德在後。

第二、是道德與仁義之內容與外延的問題:

原文:「沒有義就見不出仁……沒有德就見不出道。」其中「見不出」三字,其涵義所指是「產生不出」抑或「推論不出」不太明確。我們試演繹如下:

「沒有義就產生不出仁……沒有德就產不出道」。

「沒有義就推論不出仁……沒有德就推論不出道」。這兩種解釋是相互矛盾的,決不能混為一談。

第三、原文引中庸「至誠如神」,孟子「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並分成「功業、德業、學業,及宗教之神多種。」再此而結論「吾人如能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用功夫,則可達神人合一之境界。」

「合一」兩字也有岐義:如是「混合」,則人不必立三不朽之功夫卽可與非宗教之神合一了;如係「化合」則立三不朽者本卽是非宗教之神合一也是實詞;若是「本合為一」也不可能,因立三不朽者,要立三不朽之後才能與神合一,那就不是本合為一。

三、釋疑

因此,對於陳教授之論,我們要作一番澄清與約定才能清晰地瞭解他的高明與圓融,否則,恐怕是癩蛤蟆吃餃子,吞了一箇「大餛飩」。

第一、道與德有先天與後天的兩種:
「道可道,非常道」,「大德不移……至仁不仁」便是先天的道德。既是先天的,便沒有先後之分。

「修道之謂教」之「道」,道路之「道」:是受禮樂教化所修之「德」便是後天之道德。但「修道」與「修德」可謂是同時的,亦沒有先後之分,如果我們將禮樂、善良及風俗習慣與法律亦稱做後天之道,遵守這些規範說算是德,那麼,則是道在先,德在後。

現在,我們結論地說,陳教授之道在先,德在後,該是指先天之道與社會設定之規範而言的,其德則是僅得後天之德。要這樣,「凡德是道」一命題才會周延,才是真理,否則,就不周延,就不是真理。

第二、道德與仁義究屬何種關係,我們先以因果關系來證明較易明白:那卽是我們「從果推知因」或說「是因產生果」。因為有果必有因果,但因未必能生果,可是無因必無果。

若本諸陳教授之本意,是「道在先,德在後」,而且原文「見不出」三字之意義,若是「推論不出」,則「沒有義則沒有仁」同于「沒有因卽沒有果」,則定義在先,仁在後;「沒有德則沒有道」同樣地亦是德在先,道在後。

如然,非但義先仁後之說有違孟子「仁、人心也;義、人路也」仁先義後之旨,且亦有違陳教授自己「道先於德」之旨。

如其原文「見不出」三字是:產生不出的意思。且又認定是仁在先,義在後;道在先,德在後,則「沒有義就產生不出德……沒有德就產生不出道」,同於「沒有果不能產生因」,或說「無果卽無因」,這是違反邏輯的,而該是「無果未必無因」。

歸而言之,陳教授此一段文字應修正為「沒有仁就見不出義……沒有道就見不出德」「見不出」三字還得作「產生不出」解釋。但是「見不出」三字,若作「推論不出」講,則原文應改為「沒有義未必(不見得)見不出仁……沒有德未必(不見得)見不出道」。這才合乎仁先義後,道先德後之旨;也才合乎因果邏輯法則。

第三、關於人與神的問題,陳教授分為立功、立德、立言之神與宗教神幾種。同時,我們在「質疑」一節內已指出人與神混合、化合、本合為一切不可能。其岐義之所在還是在於人與什麼種類的神相合?因此,我們仍有待對神的性質再加以澄清約定之必要:

大體而言之,人類的神有創造神與非創造神之別。西方宗教如猶太、基督、囘教之神則是創造神,先於萬有而存在,所以人斷不可能與其合一。非創造神如庶物神,所奉祀三不朽之神,乃至印度各宗教之神均屬之。

從因果律說,有果必有因:中國思想家主人能成聖、聖能成神。能成神的人必有神的因素存在,雖然凡人未必能成神。甚至印度人認為一切萬物都有靈性,因為它們都是「原人」的化身。人可以成神,如遠遊之還鄉,人神本來為一體。佛教則去其神之名,而存其實,而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爾「卽心卽佛」。

中國聖哲往往以天諱神,而佛教以佛諱神;中國聖哲主「知人則知天」,佛教主「眾生淨則佛土淨」。對於鬼神與形上學孔子與佛陀都是存而不論的。由此可知「神人合一」是神人本來合一;其「神」是指的「非創造神」,而不是「創造神」。非創造神之概念,正是東方人的宗教、哲學思想。也就是說「神人合一」之思想,實在也就是中印宗教、哲學的共同思想。

肆、小結

筆者認為中國自發的文明分三大期:殷商屬中國文化之成熟期;春秋戰國為中國思想之成熟期;漢唐以後為中國科學之成熟期。

殷商尚鬼,「國之大事唯祭與戎」,可以說中國文化也是始於祭祀,所以其所造之人字為「■」;久之,就因此形成人與人相處之道,故從二人,亦卽「■」

殷玉載說文解字文三一謂:「惟初太始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與印度之「原人」思想如出一轍,已非僅指人與人之間之道了。如以中、印宗教、哲學思想概括之:人地萬物合於此道則是天;人能近乎此道則是聖;人能合乎此道便是神。此一道卽是天,此一天卽是神。天人合一,其此之謂歟?

陳教授以科學領政、治學,一向提倡科學精神,筆者得其感召,對其原文亦以科學方法稍加疏證,以示崇敬之憂。其原文之高明圓融,有如日月之明;本疏證僅似一星火之光。星火不礙日月之皎潔普照,但尚可補其所照不及之陰影,暗室。是此而已,誠非敢與日月爭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