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得失者:
「失」即思議;「得」即不思議也。
若言智由心生,自然(能)照境。如炬照物,若照、未照,此物本有。若觀、不觀,境自天然,諦、智不相由藉〔而存在〕。
若言智不自智,由境故智;境不自境,由智故境。如長短相待。此是相由而有。
若言境不自境,亦不由智故境,境智因緣故境;智亦例然。此是共〔同和〕合得名。
若言皆不如上三種,但自然而爾,即是無因境、智。
〔以上〕此四解皆〔是思譯故〕有過〔失〕。
所以者何?有〔以上〕四取則有依倚;依倚則〔有〕是非;是非則〔有〕愛恚;愛恚生一切煩惱;煩惱生故,戲論諍競生;諍競生故,起身、口、意業;業生故,輪迴苦海,無解脫期。當知四取是生、死本。
〔表解〕
四取 → 依倚 → 是非 → 愛恚 → 一切煩惱 → 戲論諍競 → 身、口、意業 → 輪迴生死苦海
故龍樹〔撻〕伐之。諸法不自生,那得自境、智?無他生,那得相由境、智?無共生,那得因緣境、智?無無因生,那得自然境、智?(T30.2b,中論:「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若執〔以上〕四見〔之失〕,著(T46.29a)愚惑紛綸,何謂為智?
今以不自生等破四〔見之〕性;性破故,無依倚,乃至無業、苦等;清淨心常一,則能見般若(T25.190b,大智度論:「清淨心常一,如是尊妙人,則能見般若。」)。以是義故,自境智苦、集不生,即是生生不可說。故身子默然(T14.548a,維摩經:「舍利弗默然不答。」)。乃至無因境智苦、集不生,即是不生不生不可說。故《淨名》杜口(T14.551c,維摩經:「時維摩詰默然無言。」),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集註〕
【弘決】「性破」即性空;「無依」即相空。空非二邊,故云「常一」,則能見於中智般若。(T46.238a)
雖不可說,有四悉檀因緣故,亦可得說。或說自生境、智,乃至或說無因境、智。雖作四說,性執久破,如前〔云云〕。
但有名字,名字無性;無性之字,是字不住,亦不不住,是為不可思議。故《金光明》云:「不可思議智境,不可思議智照。」(T16.346c:「不可思議智境。」)即此意也。
若破四〔見之〕性境、智,此名實慧。若四悉檀赴緣,說四境、智者,此名權慧。如是境、智,凡夫兩失;二乘一得一失;菩薩兩得。
何以故?凡夫有四性,自行為失;無四悉檀,化他為失。二乘破四性,入第一義,自行為得;不度眾生,化他為失。菩薩具足,是故兩得。
又,凡夫兩失,是思議失;二乘一得一失,俱是思議;菩薩兩得,俱不思議。此約通教辯得失。
若別望通,通教兩得,俱是思議;別教兩得,俱不思議。
〔集註〕
【講義】「菩薩兩得,俱不思議」:從利根被接。「通教兩得,俱是思議」:從鈍同二乘。(B23.334)
若圓望別,別教教、道兩得,俱是思議。何以故?教門方便,或言無明生一切法;或言法性生一切法〔云云〕;或言緣修顯真修;或言真自顯。執此還成性過,墮可思議中也。若證道者,即不思議也。
〔釋名〕緣修、真修
《妙法蓮華經玄義》:「故地論師云:緣修顯真修,真修發時不須緣修。前兩智(按:一切智、道種智)即是緣修,後智(按:一切種智)發時即是真修。」(T33.714a)
若圓教教、證,俱不思議。何故爾?至理無說;為緣四說,但有假名,假名之名,名即無生;故教、證俱不可思議也。
無思無念,故無依倚、戲論、結業,無業故無生、死,是名自行為得,得於實體。能以不可說說,(T46.29b)化導眾生,令出生、死,得於實體,是為自、他俱得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