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當開章為十:一、大意,二、釋名,三、體相,四、攝法,五、偏圓,六、方便,七、正觀,八、果報,九,起教,十、旨歸。十是數方,不多不少。始則標期在茶;終則歸宗至極。善始令終,總在十章中矣。
〔按語〕:茶,原應作「荼」,為梵語四十二字母之最後一個字母,表究竟義。
生起者,專次第十章也。至理寂滅無生,無生者無起。無起者,有因緣故,十章〔共〕通〔論〕是生起。〔分〕別論前章為生,次章為起。緣由趣次,亦復如是。
所謂無量劫來,癡惑所覆,不知無明即是明,今開覺之,故言「大意」。既知無明即明,〔心〕不復流動,故名為「止」;朗然大淨,呼之為「觀」。既聞名得「體」,體即「攝法」,攝於「偏圓」。以偏圓解,起於「方便」。方便既立,「正觀」即成。成正觀已,獲妙「果報」。從自得法,「起教」教他。自他俱安,同「歸」常寂。秖為不〔能了〕達無生、無起,是故生起。既了無生、無起,心行寂滅,言語道斷,寂然清淨。
〔集註〕
【弘決】由於大意,識止觀名。既開覺已,不復求於偏小涅槃,名「不流動」。不復更為三惑所染,名為「大淨」。(T46.158a)
分別者,十章功德,如囊中有寶,不探示人,人無見者。今十章,幾真、幾俗、幾非真非俗?幾聖說、聖默、非說非默?幾定、幾慧、幾非定慧?幾目、足、幾非目足?幾因、果,非因、果?幾自、他,非自、他?(T46.3b)幾共、不共,非共、非不共?幾通、別,非通、別?幾廣、略,非廣、略?幾橫、豎,非橫、豎?如是等種種,應自在作問。
初八章,即俗而真;果報一章,即真而俗;旨歸章,非真非俗。正觀聖默;餘八章聖說;旨歸非說、非默。正觀一分是定;餘八章及一分是慧;旨歸非定、非慧。大意至正觀是因;果報是果;旨歸非因、非果。前八章自行;起教化他;旨歸非自、非他。大意至起教是目;方便至果報是足;旨歸非目、非足。大意至正觀共;果報、起教不共;旨歸非共、非不共。大意一通;〔餘〕八章別;旨歸非通、非別。大意略;八章廣;旨歸非廣、非略。體相豎;餘八橫;旨歸非橫、非豎。
〔表解〕
十章 真俗 聖說聖默 定慧
因果 自行化他 目足 共不共
通別 廣略 橫豎
1.大意
─
即俗而真
─
聖說
─
慧
──
因
──
自行
──
目
──
共
──
通
──
略
──
橫
2.釋名
─
即俗而真
─
聖說
─
慧
──
因
──
自行
──
目
──
共
──
別
──
廣
──
橫
3.體相
─
即俗而真
─
聖說
─
慧
──
因
──
自行
──
目
──
共
──
別
──
廣
──
豎
4.攝法
─
即俗而真
─
聖說
─
慧
──
因
──
自行
──
目
──
共
──
別
──
廣
──
橫
5.偏圓
─
即俗而真
─
聖說
─
慧
──
因
──
自行
──
目
──
共
──
別
──
廣
──
橫
6.方便
─
即俗而真
─
聖說
─
慧
──
因
──
自行
──
足
──
共
──
別
──
廣
──
橫
7.正觀
─
即俗而真
─
聖默
─
分定
─
因
──
自行
──
足
──
共
──
別
──
廣
──
橫
─
分慧
8.果報
─
即真而俗
─
聖說
─
慧
──
果
──
自行
──
足
──
不共
─
別
──
廣
──
橫
9.起教
─
即俗而真
─
聖說
─
慧
──[果]
──
化他
──
目
──
不共
─
別
──
廣
──
橫
10.旨歸
─
非真非俗
─
非說
─
非定
─
非因
─
非自
──
非目
─
非共
─
非通
─
非廣
─
非橫
非默 非慧 非果 非他 非足 非不共
非別 非略 非豎
〔集註〕
【弘決】釋中云「即俗而真」等者,應云「初七及以第九」。從多逐便,故云「初八」。八非真證,故名為俗;即此俗體,性本是真,故云「即俗而真」。(T46.158b)
料簡者,問:略指、大意,同、異云何?
答:通則名異意同;別則略指三門,大意在一頓。
問:約顯教論顯觀,亦應約祕教論密觀。
答:既分顯、祕,今但明顯,不說祕。
問:分門可爾,任論得不?
〔集註〕
【弘決】分顯密異,許如向辨,故云「分門可爾」。任我所問,須論密觀,為得不耶?(T46.159a)
答:或得,或不得。教是上聖被下之言,聖能顯、祕兩說。凡人宣述,秖可傳顯,不能傳祕,聽者因何作觀?
或得者,六根淨位,能以一妙音,遍滿三千界,隨意悉能至,則能傳祕教。若修觀者,發所修顯法,不發不修者。發宿習人,得論密觀。
〔集註〕
【弘決】「顯」謂頓等三止觀也。稟教之人不合修密,故云「不發不修」者。況復密教所詮同顯,則無別立修密觀義,故云「不修」。次「發宿習」去,約所化者義立於得。如修生滅而發無作,顯露不定似密不定,義立密觀,故云「得論」。」(T46.159b)
【講述】「六根淨位至能傳秘教」:〈法師功德品〉云:「若欲以妙音遍滿三千界,隨意即能至」文。今引此一妙音遍滿三千以證六根淨位能傳秘教,此是一音橫遍於三千界,未必同聽異聞。大千界中同聞一法而彼彼國互不相知,義當于傳秘密定教。文意且為無一音異解德,故無能傳秘密不定之義。(B22.174)
〔釋名〕六根清淨位
《妙法蓮華經》:「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是《法華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是人當得八百眼功德、千二百耳功德、八百鼻功德、千二百舌功德、八百身功德、千二百意功德。以是功德莊嚴,六根皆令清淨。」(T9.47c)
問:初淺、後深是漸觀,初深後淺是何觀相?
答:是不定觀。
問:初後俱淺,是何觀相?
答:小乘意,非三止觀相也。
〔表解〕
初淺後深 ── 漸觀
初深後淺 ── 不定觀
初後俱淺
──
小乘意,非三止觀相
問:小乘亦是佛說,何意言非?若言非者,不應言漸。
答:既分大、小〔乘〕,小〔乘〕非所論。今言漸者,從微至著之漸耳。小乘初〔漸〕、後〔頓〕俱不知實相,故非今漸也。
問:示三文(《次第禪門》、《六妙門》、《摩訶止觀》)者,文是色〔法〕,色是門〔通一切法界〕﹖為非門?若是門者,色(T46.3c)是實相,更何〔待〕所通?若非門〔不通一切法〕者,云何而言「一色、一香、皆是中道」?
答:文、門並是實相。眾生多顛倒,少不顛倒。以文示之,即於文〔顯〕達文、非文、非文非不文。文是其門,於門得實相,故文是其門。門具一切法,即門、即非門、即非門非不門。
〔按語〕:-(文.非文)=非文+非不文-(門.非門)=非門+非不門
以上兩者即排中律之辯證法:
─(A.─A)=1;─(俗+真(非俗))=非俗+非非俗
解釋者,釋十章也。初、釋大意,囊括始終,冠戴初後,意緩難見。今撮為五,謂:發大心、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網、歸大處。
云何發大心?眾生昏倒,不自覺知,勸令醒悟,上求下化。
云何行(修)大行?雖復發心,〔有如〕望〔著〕路不〔行〕動,永無達期。勸牢〔地加〕強精進,行四種三昧。
〔按語〕:為救度眾生,故上求佛尊,下化眾生,是謂發大心。
云何感大果?雖不求梵天,梵天自應(T12.613c,大般涅槃經:「如彼貧女不求梵天,梵天自應。」),稱揚妙報,慰悅其心。
〔按語〕:有如孟子「充實之美」;孔子之「從心所欲」;中庸之「從容中道」;既感大果,則不求自應。
云何裂大網?種種經論開人眼目,而執此疑彼,是一非諸。聞雪謂冷,乃至聞鶴謂動。(T12.688c,大般涅槃經:「答言:猶如雨雪。盲人復言:彼稻米末冷如雪耶?雪復何似?答言:猶如白鶴。」)今融通經論,〔如〕解結出籠。
〔按語〕:裂謂融通,大網謂經藏。融通經論,自能通達佛法而得解脫。
云何歸大處?法無始終,法無通塞。若知法界,法界無始終、無通塞,豁然大朗,無礙自在。
〔按語〕:明一切法即法界,即無始終、無通塞,是謂大處。
生起五略,顯於十廣云云。
〔釋義〕五略、十廣
十廣,即是前之<開章>十章;廣就分析、擴大言;五略,即釋大意五點:發大心、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網、歸大處而言。
將十章之大處簡略為五點。十章為《摩訶止觀》的本文,為主要內容;五略可說是全書的大意、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