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上
〔引言〕釋止觀名
由相待而絕待,破相待即絕待止觀;止與觀有同、有異;最後以止觀會通三德:解脫通止、般若通觀、法身寂然非止非觀。
第二、釋止觀名者:大途梗概,已如上說。復以何義立止觀名?略有四:一、相待,二、絕待,三、會異,四、通三德。
一、相待者:
〔集註〕
【弘決】「相待」者:彼此互形曰「相」;以他望己為「待」。如長短、大小,互受其名。(T46.217b)
止、觀各三義:〔止三義:〕息義、停義、對不止止義。
〔集註〕
【講義】「息義停義」:凡立行造趣,不出對惑、起智、稱理。息,對惑;停,起智;不止止,稱理也。(B23.111)
息義者:諸惡覺觀,妄念思想,寂然休息。《淨名》曰:「何謂攀緣?謂緣三界。何謂息攀緣?謂心無所得。」(T14.545a:「何所攀緣謂之三界云何斷攀緣以無所得,若無所得則無攀緣。」)此就所破得名,是止息義。
停義者:緣心諦理,繫念現前,停住不動。《仁王》云:「入理般若名為住。」(T8.827b:「入理般若名為住。」)《大品》云:「以不住法、住般若波羅蜜中。」(T8.218c:「菩薩摩訶薩以不住法住般若波羅蜜中。」)此就能止得名,即是停止義。
對不止以明止者:語雖通上,意則永殊。何者?上兩止對生死之流動,約涅槃論止息;心行理外,約般若論停止。此約智、斷,通論相待。今別約諦理論相待: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無明亦(T46.21b)非止、非不止,而喚無明為不止;法性亦非止、非不止,而喚法性為止。此待無明之不止,喚法性而為止。如經:「法性非生、非滅,而言法性寂滅;法性非垢、非淨,而言法性清淨。」是為對不止而明止也。
〔按語〕:法性超越生滅,超越染淨,而言寂滅、清淨;觀法性之觀法,亦超越止與觀,故曰不止而明止。
〔表解〕
|
1.息義 : |
妄念思想,寂然休息 ── 就所破得名 ── 止息義 |
2.停義 : |
緣心諦理,停住不動 ── 就能止得名 ── 停止義 | |
3.對不止止義: |
待無明之不止,喚法性為止 |
觀亦三義:貫穿義、觀達義、對不觀觀義。
貫穿義者:智慧利用,穿滅煩惱。《大經》云:「〔以鋒〕利钁〔鏟〕斲〔挖〕地,磐石、砂礫,直至金剛。」(T12.649c,大般涅槃經:「譬如有人善知伏藏,即取利钁掘地直下,磐石沙礫直過無難,唯至金剛不能穿徹。」)《法華》云:「穿鑿高原,猶見乾燥土;施功不已,遂漸至泥〔水〕。」(T9.31c:「於彼高原穿鑿求之,猶見乾土知水尚遠,施功不已轉見濕土,遂漸至泥。」)此就所破得名,立貫穿觀也。
觀達義者:觀智通達,契會真如。《瑞應〔經〕》云:「息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T3.476b:「故吾欲一心思四空淨,度色滅恚,斷求念空,無所適莫。是將反其源,而歸其本,始出其根如我願得乃可大安。」)《大論》云:「清淨心常一,則能見般若。」(T25.190b,大智度論:「清淨心常一,如是尊妙人,則能見般若。」)此就能觀得名,故立觀達觀也。
對不觀觀者:語雖通上,意則永殊。上兩觀,亦通對生死彌密而論貫穿;〔對〕迷惑昏盲而論觀達。此通約智、斷,相待明觀。今別約諦理: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無明非觀、非不觀,而喚無明為不觀;法性亦非觀、非不觀,而喚法性為觀。如經云:「法性非明、非闇,而喚法性為明。第一義空非智、非愚,而喚第一義空為智。」是為對不觀而明觀也。
〔表解〕
觀 |
1.貫穿義 :智慧利用,穿滅煩惱 ── 就所破得名 ── 貫穿觀 2.觀達義 :觀智通達,契會真如 ── 就能觀得名 ── 觀達觀 3.對不觀觀義:無明為不觀,法性為觀 |
〔釋義〕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用智慧可以清除煩惱,解脫生死,即貫穿義;用止觀方法,清除迷惑,即能通達真如,即觀達義;以上兩法均是以智斷惑,智與惑為相對,故稱相待觀,此是從修止觀之實踐上說。
而就修不觀觀,則是從無明與法性之存在關係理論來研究:法性是空性,超越一切相對事物,超越一切相對概念;但法性亦內在在一切相對事物與概念之間。無明惑業為智慧所破,也是無始以來薰習而成,所以無明亦是空性,就二者同是空性言: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可知相待無明而有法性,相待法性而有無明。
但如以無明觀一切法,或不觀一切法,均會落無明的坎陷中;如以法性觀一切法,或不觀一切法均是觀得一切法空,所以又稱法性為明、為第一義空、為智。
因之,無明非觀非不觀;法性亦非觀非不觀。相待於無明之不觀,而言法性之觀;亦相待於法性之觀,而言無明之不觀。由此可知,觀與不觀乃相待而立。
是故止觀,各從三義得名〔云云〕。
〔按語〕:上所明相待之三止、三觀,既是依相待而立,則不免墮四性生中,故以絕待止觀一一破之。
二、絕待明止觀者:
即破前三相待止觀也。先橫破,次豎破。
若止息止,從所破得名者,照境為正,除惑為傍。既從所離得名,名從傍立,即墮他性。
若停止止,從能破得名,照境為正,除惑為傍。既言能照,名從智生,即墮自性。
若非妄想息故止,非住理故止,智、斷因緣故止,名從合生,即墮共性。
〔集註〕
【弘決】約破惑邊,即名為「息」。約依智邊,即名為「停」。約依體性,名「不止止」。故使得名旁、正等別。何者?凡論入道,正為用智,旁為除惑。……所破是惑,惑望於智,惑即是他。故止息止從所破立,即墮他性。能破之止,復從能照;照望於惑,照即是自。故停止止從能照立,即墮自性。此中所言「照境」等者,隨語便故,據理應云:依諦為正;息惑為旁。至下釋觀方可云照。從「若非」下,若雙取自、他,即墮共性。文似雙非,意實雙取,故云「智、斷因緣故止」。(T46.218b)
若非所破、非能破,而言止者,此墮無因性。
〔表解〕
1. 止息止 ─── 從所破得名 ── 從所離得名 ── 墮他性
2. 停止止 ─── 從能破得名 ── 名從智生 ─── 墮自性
3.〔對不止止〕─ 智斷因緣故止 ─ 名從合生 ─── 墮共性
4. 非所破、非能破而言止
────────────
墮無因性
故龍樹(T46.21c)曰:「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T30.2b,中論:「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無生止觀,豈從四句立名?四句立名,是因待生,可思、可說;是結惑生,可破、可壞。起、滅流動之生,何謂停止?迷惑顛倒之生,何(可)謂觀達耶?
〔按語〕:以上為橫破止觀,亦即觀因緣生滅為相對;以此作觀即相對止、相對觀。相對、因緣即橫;相對因緣即是假、即是空以破之。以豎破相對止觀。
〔集註〕
【弘決】互相因依,待對而立。可思、可說,即可思議。執性未斷,名為「結惑」。由結惑故,未證無生,名「結惑性」。被橫法破,名為「可破」。二空義成,相待義壞,名為「可壞」。(T46.218b-c)
又,豎破者:若從四句生者,即是生生,非止觀也。若能止息見、思〔惑〕,停住真諦,此乃〔相〕待生〔之〕生,〔以〕說生不生之止觀耳。若以空心入假,止息塵沙,停住俗理,此乃〔相〕待生〔之〕不生,〔以〕說不生生之止觀耳。若止息無明,停心中理,此是〔相〕待生死、涅槃二邊不止而論止觀耳。〔如〕皆是〔相〕待〔相〕對,〔即〕可思議;〔如〕生結惑,〔則〕可破壞。〔如然〕尚未是止,何況不止?猶自非觀,何況不觀?何以故?遣執不盡故,言語道不斷故,業果不絕故。
〔按語〕:以上為豎破止觀,亦即非從因緣觀而說;而是修三惑而得真諦,或得世間之理諦皆是相待。以此止觀即是豎破止觀。
〔集註〕
【弘決】屬生死,名為「生生」。破此等生,入於涅槃,名為不生。此之不生,待生得名,名「生不生」。待真不生說於俗生,名「不生生」。待邊說中,二邊俱生;破此二生,名「不生不生」。(T46.218c)
今言「絕待止觀」者:絕橫豎諸待,絕諸思議,絕諸煩惱、諸業、諸果,絕諸教、觀、證等。悉皆不生,故名為止;止亦不可得。觀冥如境,境既寂滅清淨,尚無清淨,何得有觀?止觀尚無,何得待不止觀說於止觀;待於止觀說不止觀;待止、不止,說非止非不止?故知止、不止皆不可得;非止非不止亦不可得。
〔集註〕
【講義】「絕橫豎諸待」:對遣執不盡。「絕諸思議」:對言語道不斷。「絕諸煩惱」:對業果不絕。「絕諸教觀證等」:對附情立修門。(B23.124)
待對既絕,即非有為;不可以四句思,故非言說道,非心識境;既無名相,結惑不生,則無生死,則不可破壞。
滅絕、絕滅,故名「絕待止」;顛倒想斷,故名「絕待觀」。亦是絕有為止觀,乃至絕生死止觀〔云云〕。
〔集註〕
【弘決】滅卻絕待,故云「滅絕」。能滅亦無,故云「絕滅」。(T46.219b)
絕待止觀則不可說;若有四悉檀因緣故,亦可得說;若有世界因緣,則會異而說;若有為人因緣,則通三德而說;若有對治因緣,則相待而說;若有第一義因緣,則絕待而說,說(T46.22a)為止觀。
〔表解〕
絕待止觀 ── |
不可說 |
|
可說 (四悉檀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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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因緣 ── 會異而說 → 會異止觀 為人因緣 ── 通三德而說 → 通德止觀 對治因緣 ── 相待而說 → 相待止觀 第一義因緣 ─ 絕待而說 → 絕待止觀 |
此之名字,不在內、外、兩中間,亦不常自有。是字不住,亦不不住。是字不在橫四句、豎四句中,故言是字不住;亦不在無橫無豎中,故言亦不不住。是字不可得故,故名「絕待止觀」。亦名「不思議止觀」,亦名「無生止觀」,亦名「一大事止觀」。
故如此大事,不〔相〕對小事。譬如虛空,不因小空名為大也。止觀亦爾:不因愚亂,名為止觀;無可〔相〕待〔以〕對,獨一法界,故名「絕待止觀」也。
世人約種種語,釋絕待義,終不得絕。何以故?凡情馳想,種種推畫分別,悟與不悟,心與不心,凡、聖差別;絕則待於不絕,不思議待思議,輪轉相待,絕無所寄。若得意亡言,心行亦斷;隨智妙悟,無復分別。亦不言悟、不悟,聖、不聖,心、不心,思議、不思議等。種種妄想,緣理分別,皆名為待。
真慧開發,絕此諸待,絕即復絕。如前火〔燃〕木,名為絕待。故《淨名》云:「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故。」(T14.541b,維摩詰所說經)即此意也。若爾,絕待乃是聖境,初心無分。今以六即望之,初心無所失,聖境無所濫。
〔按語〕:以上釋絕待止觀:絕相待、絕橫豎相待,乃至絕生死,一念不住。以此止觀為絕待止觀。
〔集註〕
【弘決】前者,進也。謂進火杖,杖進火已,亦復自燒。絕諸待竟,絕還自絕。
初心即是,故無所失。聖在極位,不可濫初。(T46.220a)
三、會異者:
如此絕待止觀,亦名「不可思議」,亦名為「大」。《大經》云:「大名不可思議也。」(T12.746b,大般涅槃經:「大名不可思議。」)
諸餘經論,或名遠離〔諸法〕,或名不住、不著、無為、寂滅、不分別、禪定、棄、除、捨等,如是一切,皆是「止」之異名。止既絕大〔絕〕不可思議,遠離等,皆絕大〔絕〕不可思議。
餘處或名知見、明識、眼覺、智慧、照了、鑒達等,如是一切,皆是「觀」之異名。觀既絕大〔絕〕不可思議,知見等,皆絕大不可思議。
所以者何?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T25.190c,大智度論:「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解脫亦爾,多諸名字(T12.632a,大般涅槃經:「夫涅槃者名為解脫……解脫名曰不生……解脫即是如來……解脫者名曰安靜……解脫者名無憂喜……。」)。亦如虛空,無所有,(T46.22b)不動無礙。當知三德秖是一法,隨眾生類,為「之」(衍文)立異字。若聞絕待,慎莫驚畏;若聞會異,慎莫疑惑而自毀傷也。
又,止觀〔本來〕自〔身〕相會者:止亦名觀,亦名不止;觀亦名止,亦名不觀。即前釋名意同也。
〔按語〕:會諸經引止、觀之同,而別止、觀之異;亦會止與觀之同,亦分別其異。
四,通三德者:
若眾經異名皆是止觀者,名則無量,義亦無量;何故但以三義釋止觀耶?為對三德,作此釋耳。
諸法無量,何故獨對三德?《大論》云:「菩薩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T25.139c,大智度論:「菩薩觀涅槃行佛道。」)《大經》云:「佛及眾生,皆悉安置祕密藏中。」(T12.616b,大般涅槃經:「我今當令一切眾生及我諸子四部之眾,悉皆安住秘密藏中,我亦復當安住是中,入於涅槃。」)祕密即是涅槃,涅槃即是三德,三德即是止觀。自、他、初、後,皆得修入,故用對之耳。
若用兩字共通三德者:止即是斷,斷通解脫;觀即是智,智通般若;止觀等者,名為捨相,捨相即是通於法身。
〔表解〕
|
通三德 |
止 ─── 斷 ─── 觀 ─── 智 ─── 止觀等 ─ 捨相 ── |
通解脫 通般若 通法身 |
又,止即奢摩他;觀即毘婆舍那;他、那等故,即憂畢叉。通三德如前。
〔按語〕:以上釋止觀通祕密、涅槃、三德。三德即解脫、般若、法身。
〔釋名〕憂畢叉upeksa
《大般涅槃經》:「若取色相,不能觀色常、無常相,是名三昧。若能觀色常、無常相,是名慧相。三昧、慧等觀一切法,是名捨相。善男子!如善御駕駟,遲疾得所。遲疾得所故,名捨相。菩薩亦爾。若三昧多者,則修習慧;若慧多者,則修習三昧;三昧、慧等,則名為捨。…「憂畢叉」者,名曰平等,亦名不諍,又名不觀,亦名不行,是名為捨。」(T12.547a)
問:止、觀是二法,豈得通不思議三德耶?
答:還以不思議止觀,故得通耳。
又,《大品》明十八空,釋般若;百八三昧,釋禪(T8.219c,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雖前後兩釋,豈可禪無般若,般若無禪?特是不二而二,二則不二。不二即法身;二即定、慧。如此三法,未曾相離。是故《大經》云:「佛性有五種名:或名首楞嚴,或名般若(T12.769b:「佛性者即首楞嚴三昧……首楞嚴三昧者有五種名:一者首楞嚴三昧,二者般若波羅蜜,三者金剛三昧,四者師子吼三昧,五者佛性。」),〔亦名金剛三昧,亦名獅子吼,亦名佛性。〕」今非止、非觀,或名為止,或名為觀,即是不思議止觀,通於不思議三德。
復次,止、觀各通三德者:止中有觀,觀中有止。如止息止,是止善,屬定門攝,即通解脫;停止止是行善,屬觀門攝,即通般若;非止止,屬理攝,即通法身,其義可見也。貫穿觀,是止善,定門攝,即通解脫;觀達觀,是行善,觀門攝,即通般若;非觀觀,(T46.22c)理攝,即通法身,意亦可見。
〔表解〕
|
通三德 | |
止 |
止息止 ── 止善 ── 定門攝 ── |
通解脫 |
停止止 ── 行善 ── 觀門攝 ── |
通般若 | |
非止止 ─────── 理攝 ─── |
通法身 | |
觀 |
貫穿觀 ── 止善 ── 定門攝 ── |
通解脫 |
觀達觀 ── 行善 ── 觀門攝 ── |
通般若 | |
非觀觀 ─────── 理攝 ─── |
通法身 |
復次,止觀共通三德者:止息止、貫穿觀,皆從所離〔諸法〕得名,即通解脫;停止止、觀達觀,皆從能緣之智得名,即通般若;非止止、非觀觀,皆名法性,即通法身〔云云〕。
〔表解〕
通三德 | |
止息止 貫穿觀 |
從所離得名
───
通解脫 |
停止止 觀達觀 |
從能緣之智得名
─
通般若 |
非止止 非觀觀 |
名法性
─────
通法身 |
復次,三德通於止觀者:還〔應〕以三德共通兩字;又應三德各通兩字〔云云〕。
三德共通者:解脫通止;般若通觀;法身通非止、非觀。
三德各通止觀者:夫解脫者,具足解脫。具有三種:方便淨解脫,通止息止;圓淨解脫,通停止止;性淨解脫,通非止止。
〔按語〕:以上釋止觀各通並共通三德。
夫般若者,具足般若。具有三種:道慧般若,通貫穿觀〔如羅漢〕;道種慧般若〔如菩薩〕,通觀達觀;一切種慧般若〔如佛〕,通非觀觀。具足法身,亦有三種:色身,通一止一觀;法門身,通一止一觀;實相身,通一止一觀。其義可見也。
〔表解〕
解脫 |
方便淨解脫 ── 通止息止 圓淨解脫 ─── 通停止止 性淨解脫 ─── 通非止止 |
般若 |
道慧般若 ─── 通貫穿觀 道種慧般若 ── 通觀達觀 一切種慧般若 ─ 通非觀觀 |
法身 |
色身 ───── 通一止一觀 法門身 ──── 通一止一觀 實相身 ──── 通一止一觀 |
若信三德絕大不〔可〕思議,通義既明,須信止觀絕大不〔可〕思議。若信涅槃三法具足,名祕密藏;亦信三止具足,名大寂定,名祕密藏;亦信三觀具足,名大智慧,名祕密藏;亦信非止非觀,三法具足,名祕密藏。若信三德不縱不橫,不並〔同〕不別〔異〕,如三點、三目(T12.616b,大般涅槃經:「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者,亦信三止、三觀不縱不橫,不並〔同〕不別〔異〕也。
而諸經赴緣,偏舉一法以示義端。如《首楞嚴》偏舉止邊;止具一切法,不減少,亦名祕密藏。《智度》、《法華》偏舉觀邊;觀具一切法,不減少。《涅槃》舉三法,具足(T12.616b,大般涅槃經:「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法,亦不多,亦名祕密藏。止觀亦爾:若開、若合,開亦不多,合亦不少;一一皆是法界,攝一切法,悉名祕密藏。偏舉尚爾,況圓舉耶?
〔集註〕
【講義】「《智度》、《法華》」:《智度》指《大品》十八空。《法華》指〈方便品〉初,歎權、實二智。(B23.147)
止觀通三德既爾,通諸異名:遠離〔諸法〕、知見〔諸法〕等,亦如是。
又,通諸三名,(T46.23a)所謂三菩提、三佛性、三寶等,一切三法,亦如是。
〔按語〕:解脫、般若、法身各具三種;三解脫通三旨;三般若通三觀,三法身共通一止、一觀,均是祕密、涅槃,非同非異。是圓頓無礙,故亦非縱非橫。
〔集註〕
【弘決】「三菩提」者:實性即法身;實智即般若;方便即解脫。「三佛性」者:正因即法身;了因即般若;緣因即解脫。言「三寶」者:法寶即法身;佛寶即般若;僧寶即解脫。(T46.221b-c)
問:云何字義縱、橫?云何字義不縱、不橫?
答:諸小乘師說:般若種智已圓,果縛尚在;解脫未具;身猶雜食,又帶無常。〔前〕一優、〔後〕二劣,譬之〔在〕橫川、〔執掌火把〕走火〔互有明暗亮度不同〕。
〔集註〕
【弘決】父母生身猶未滅度,名為「果縛」。……「一優」謂般若德種智已圓。「二劣」謂解脫未具,身是雜食。此二雖劣,已有少分;具在不久,義當一時。譬之橫川及以走火,「走火」者。烈火也。並一畫長,餘畫短故也。(T46.222a)
【私記】「身猶雜食等」者:問:小乘中應以真諦為法身,何指色身?……答:三藏教多無三德名,故隨義立。《金光明玄》云:指太子相好體為法身。法身在前樹下;無漏慧為般若;八十滅度為解脫。斯乃《阿含》三藏,數論家所用。……三藏法身有三義:一、准大乘理故,真空為法身。二、准智法身,以五分法身名法身。三者,色身。此乃前云法身中三種:實相身、法門身、色身也。然以色身名法身者,是小乘師義耳。故今文云「小乘師」。(B23.154-155)
【講義】「諸小乘師說」:此非小乘中說三德,小乘師準大乘立三德也。(B23.155)
又云:先有相好之身;次得種智般若;後滅身智,方具解脫。既有上下、前後之義,譬之縱三點水〔雖是三滴終成一滴〕。
〔集註〕
【弘決】「先得相好」者,謂百劫已滿。「次得種智」者,謂三十四心。「後滅身智」者,謂八十入滅。(T46.222a)
若入滅定,有身而無智;羅漢在無色,有智而無身;若入無餘,但有孤調解脫。此義各各不相關,〔合〕並之則橫,〔疊〕累之則縱,分之則異。
〔集註〕
【弘決】「若入滅定」等者:既有身在,名為法身。受、想心所,識智不行,名無般若,故云「無智」。「羅漢在無色」等者:無色般含,於彼無色,得有餘般,名為羅漢。唯有心智而無色身,似有般若而無法身。「若入無餘」等者:灰身故無身;滅智故無智;獨一解脫故云「孤調」。(T46.222a-b)
【私記】生無色者,有智無身;入滅定者,有身無智。今累在一人,據在下界得無色定說也。問:若得無色定者,猶有其身,何云有智無身也?答:且約內解離色想故,亦名無身。(B23.156)
〔釋名〕孤調解脫
《大智度論》:「二乘福德皆為自調、自淨、自度。持戒者是自調;修禪者是自淨;智慧者是自度。」(T25.488a)
《止觀輔行傳弘決》:「若入無餘等者,灰身故無身,滅智故無智,獨一解脫,故云孤調。」(T46.222b)
諸大乘師說:法身是正體,有佛、無佛,本自有之,非適今也。了因般若、無累解脫,此二當有隔生跨世,彌亙淨、穢。此字義縱也。
〔集註〕
【弘決】彌,滿也,布也。亙,遍也。雖修種智,種智未具;分得解脫,解脫未滿。亦得名淨,亦得名穢,展轉相望,互為淨穢。隔無量生,跨無量世,生世無別,綺文故爾。經歷時節,三德次第,故名為「縱」。(T46.222b)
又言:三德無前、後,一體具足;〔互〕以體〔互以為〕從義,而有三異。蓋乃〔互為〕體〔是〕橫,而〔互為從〕義縱耳。
又言:體〔橫〕、義〔縱〕俱不殊,而〔修證所得〕有隱、顯之異。〔體、義本有〕俱不異,未免橫〔有關聯〕;〔修在〕隱、〔證得為〕顯異,未免縱〔有先後〕。
〔集註〕
【弘決】法身一德,在纏為隱,出纏為顯。餘之二德,種子久具,名之為「隱」;究竟果滿,名之為「顯」。……以隱顯故,則有先後,故成縱也。(T46.222b)
眾釋如此,寧與經會?
今明三德,皆不可思議,那忽縱?皆不可思議,那忽橫?皆不可思議,那忽一?皆不可思議,那忽異?此約理藏釋。
〔集註〕
【弘決】理性三德含一切法,故名為藏。(T46.222c)
身常、智圓、斷具,一切皆是佛法,無有優劣,故不縱。三德相冥,同是一法界;出法界外,何處更別有法?故不橫。能種種建立,故不一;同歸第一義,故不異。此約行因釋也。
〔集註〕
【弘決】此之行因,修向理藏;至得果時,法身已滿,故云「身常」;種智己成,故云「智圓」;煩惱永盡,故云「斷具」。(T46.222c)
【講義】「身常智圓」:色心法體彌顯,故云「身常」。理智相稱,故云「智圓」。永離五住二死縛,云「斷具」。(B23.162)
即一而三,故不橫;即三而一,故不縱。不三而三,故不一;不一而一,故不異。此約字用釋也。真伊字,義為若此。
問:三德、四德,其意云何?
答:通論三德,一一皆常、樂、我、淨。《大經》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T12.627c,大般涅槃經:「諸佛所師所謂法也,是故如來恭敬供養,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法即法身,佛即般若、解脫,故作通解也。
《大經》云:「因滅是色,(T46.23b)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T12.838b,大般涅槃經:「因滅是色,獲得解脫常住之色;受想行識亦是無常,因滅是識,獲得解脫常住之識。」)則法身皆常、樂、我、淨;二德亦然。
若依一種,轉色成法身,法身「常、樂」;轉識、想成般若,般若即「淨」;轉受、行成解脫,解脫則「我」。
〔表解〕
五蘊 |
三德 |
四德 | |
轉成 |
| ||
色 ─→ 法身 ─ |
常 | ||
樂 | |||
識 想 |
─→ 般若 ─ |
淨 | |
受 行 |
─→ 解脫 ─ |
我 | |
又,依念處,轉識成「常」;轉受成「樂」;轉想、行成「我」;轉色成「淨」。是則通、別各有二解:依圓是頓義;依別是漸義云云。
〔表解〕
五蘊 |
四德 | |
轉成 |
| |
識 ──→ |
常 | |
受 ──→ |
樂 | |
想 行 |
──→我 | |
色 ──→ |
淨 | |
〔集註〕
【講義】「依圓是頓義」:此一往寄圓、別判圓頓、漸次之行相而己,非漸次為別教。(B23.165)
問:三障及三道,皆障三德。三障開通至極,三道、四倒亦應開通至極?
〔釋名〕四顛倒(四倒)
《大智度論》:「世間有四顛倒:不淨中有淨顛倒,苦中有樂顛倒,無常中有常顛倒,無我中有我顛倒。」(T25.285c)
《阿毘達摩俱舍論》:(T29.100b)意同。
答:例。何者?業有三種,謂:漏業、無漏業、非漏非無漏業。感於三報,謂:分段、方便、實報。報由三種煩惱,謂:取相、塵沙、無明也。
〔集註〕
【弘決】言「報由三種煩惱」者,恐文誤,應云「業由三種煩惱」。(T46.223b)
又,約三種報,一一開三道。約三種煩惱,一一開四倒〔云云〕。
〔集註〕
【弘決】約三煩惱各開四倒者:見思煩惱有常等四;塵沙煩惱有無常等四;無明煩惱又有常等四。(T46.223b)
【講義】「塵沙煩惱」:由塵沙障化道,沉空滯寂,故云「有無常等四」。(B2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