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張其昀先生之「聖教育」思想

評議中國海峽兩岸之宗教教育

李志夫

 

一、「全神教」與「聖教育」

   華岡學園的創辦人張其昀博士(一九○一∼一九八四)是一位被當今推崇的政治家、史地學家、教育家、大學問家,這些他都當之無愧。「但我們要研究的是:為何他能成為政治家、史地、教育乃至大學問家呢?依筆者的研究,實在是因為他的宗教觀為其原動力。」(註一)

   張氏具體的宗教觀就是他所提倡的「全神教」。(註二)張氏少年英發,以二十二歲之少年竟在當時有名的『史地學報』發表了專論十三篇。(註三)至於一生著述之豐,在我國學術界尚無出其右者。(註四)

   然而張氏在其「七十自述」一文中,卻說「一生只願保有三種名:一為『中國五千年史』之著者;二為『華岡學園』的創辦人;三為『全神教』之信奉者。」(註五)可見張氏對於「全神教」信仰之赤忱。

   張氏將「全神教」之理想、施行在教育上,就是他所理想的教育──「聖教育」。因之,他的「全神教」二十八個德目中,以「神聖」為終極。「聖教育」中,曰:「求真、求善、求美、求慧、求聖」視為究竟。(註六)「世界各大宗教,莫不自人類心性發源著手,一言以蔽之,即是人性之發揚而已。」(註七)

  「張氏本於孔子仁愛精神,大同理想;以服膺 國父『宗教即道德』之明教;復採各宗教之精義而擬成全神教二十八德目。此實係全神教之基本教義,是從修身到平天下、直趨向神聖之要津。也是成己、成人、成聖、成神、之心法」。(註八)

因之,張氏之全神教,不是另外成立一種宗教,另立新教制,另宗奉新教主;而是提倡:

  1. 各宗教仍信奉自己原信奉之宗教,並研究、尊重別人所奉之宗教。

  2. 將孔子之仁愛及大同思想提昇到「儒教」之境界。他稱之為全神教,又曰「仁道教」。

  3. 尊重各宗教之異,求各宗教之同,使各文化背景不同之宗教,在宗教道德,宗教本質之基礎上,作聖教育之教化工作。所以「全神教在實現中及實現後,人們不一定能認知全神教。因為全神教乃是今後人類宗教信仰自然趨勢。張其昀博士只是洞觸機先因勢利導而已。如果今後沒有宗教之紛爭;各宗教一致為人類之福祉而努力,即是全神教時代之來臨。」(註九)

 

二、宗教對人類文化的貢獻

   張氏也將他的「聖教育」一一付諸實行:在「中華學術院」曾成立有各種宗教研究所;並親自主持「宗教道 德研究所」,且每月召開一次研究會。而且,更準備成立「宗教學院」,可惜因為天未假年,不能付諸實現。但其真知灼見,已啟示吾人應有更真切的反省。我們可列舉宗教對人類文化的貢獻加以證明。
 

()祭祀是人類由草萌進入文明的共同史事:

  1. 古埃及:崇拜太陽神(Re),及尼洛河神(Osiris),以後變成埃及王室的祖先。也是宇宙的道德律,為人類的保護神。在此神力下,埃及人創造了文明。(註一○)

  2. 古印度:在印度河之蒙吉達羅廢墟(Mohenjo Daro)中的石器,有男、女性器崇拜。(註一一)在『吠陀經』(Veda)中之原人(Purusa)為最初之神,也是人類的祖先。(註一二)以後形成大梵(Brahman),為超越神。吠陀經為印度最古老之文獻,而發展成印度的文化、文明。

  3. 中國:『偽三墳』及『玄經原旨發揮』均載:「女媧、伏羲后」。『風俗通』:「女媧、伏希之妹」。『周易』之「卦」傳說是「伏羲」所畫。東漢石刻,也有一對蛇身人首,手執規、矩之男女,交合在一女媒兩臂之中。周易本為卜筮之書,而伏羲、女媧實為中國古代兩性生殖崇拜之遺風演變而來。天子拜天地,諸侯拜社稷,庶民拜宗廟,都是在拜祖宗。儒家的「慎終追遠」,亦是由生殖崇拜,易之卜筮、周禮而形成的道德規範。我們所稱之「華表」,及Ū形之墓碑,以及祖先之「祖」,都是大石文化(Mogalthic Culture)之門希爾(Menhir)-男性生殖之崇拜。大石文化之多爾門(Dolmen)-女性生殖崇拜。(註一三)因此,孔子說:「乾、坤其易之門也: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註一四)易經對中國文化之影響深遠,就是從兩性擴及陰、陽作為宇宙、人生消長之原理、原則。

民國十九、二十年,中央研究院所主持在山東濟南附近之「龍山鎮」所發掘之「龍山文化」中,有貞卜過的獸骨,(註一五)有貞卜即有「巫祝」,巫祝原是孔子所說之「小人儒」,小人儒是孔子所卑視的;他自己則以傳道、經世為職志,也就是他所稱道之「大人儒」。(註一六)古代之巫祝往往即是人天之中介,也代表了知識份子。到了周朝以後,周天子自己是祀天之主祭官,以天之子自命。巫祝地位降低,不甘於做「小人儒」,其知識仍受到天子尊重者,參予國事之諮議,便成為儒家發展之契機,此即是「大人儒」。(註一七)
 

(二)宗教是人類文化創新之主導者

宗教不但使人類由草萌進入文明;而且,也是人類文化創新之主導者。茲以中國、印度、及西方文化之開展及文藝復興為例:

1.中國:中國歷史到了周朝的時候,已經到了嚴密的政治組織,和高度的文明教化。距黃帝文化開創時代約兩千八百年。「在周代的建制中有兩件大事:一樁是封建制度,配合著它的宗法制度;一樁是禮樂教化。」(註一八)

   其實,周朝的封建,及禮樂都實源於「宗法制度」,由尊祖敬宗而來。『禮記』之『大傳』說:「人道親親,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敬宗收族」故有封建制度。「行其禮、奏其樂」,故有禮樂。在殷商之前固有祭祀、祖先之崇拜,但到周朝才發揚光大,產生了儒家思想及先秦諸子,卒為中國思想史上之黃金時代。

   中國第二個盛世,則是漢、唐時代。究其原因,一為佛教之傳入;二為中國道教之創立。其中,尤以佛教帶來之文化衝擊最大,也最深遠。使中國人在思想、文學、藝術、音樂…都具有其影響。也由之影響到韓國、日本,尤其使日本締造了一個有文化生根之大和民族。(註一九)

宋、明理學,為中國思想第三次發光發熱的時代。雖然,其祖述者乃是孔、孟心傳;但卻是「通過隋、唐佛學之時光遂道」而形成的,其中尤以『華嚴經』及禪宗之影響最大。(註二○)

2. 印度:印度是一宗教文化的國度,由多神教(Polytheism),擇一神教(Henotheism),到婆羅門教(Brahmanism),而形成了印度文化。

  使印度第二國勢、文化之鼎盛期,則是孔雀王朝(The Mauryas)之阿育王(Asoka)時代。因為崇尚佛教,解除軍隊,設義倉、建動物醫院,其文治武功,唯有中國唐太宗之「貞觀之治」堪可與比。(註二一)

印度三度之文化復興則是在西元六至七世紀。是因為商卡拉(Samkara)與羅摩路閣(Ramaruja)復興了婆羅門教,而普遍稱為印度教(Hinduism)。甚至印度之獨立,也都是靠這些宗教的領導者而成功的。(註二二)

3. 歐洲:眾所週知,西方文化、宗教,受希臘人、猶太人之影響極大,但希臘人、猶太人之文化俱從啟蒙期,受有埃及文化之影響。先談埃及:

  約西元前二七○○──二六五○年,埃及王卓琴(Zoser)行神權統治,自詡為國神太陽之子,甚至新王由祭師推出。是舊王文化之締造者。新帝國時代(元前一五八○──一○九○)『舊約』之『出谷紀』,孕育了摩西領導猶太人逃出埃及,卒為猶太人啟示出基本教律。猶太人如果沒有其宗教信仰之虔誠,亡國千餘年後則不可能有「以色列」之復國。(註二三)

   埃及人文字有三種書法:一為「神聖碑銘體」,二為「神聖體」,這兩種都是由祭司創始的,三為「俗體」為百姓,尤其是商人所用。是由「神聖體」改變而來。(註二四)

   希臘人的神、不是神力無邊,而是與人相似,具有七情六欲。不但將大自然加以神格化,甚至將詩歌、藝術、愛情、妬忌…都加以神格化。雖然,希臘人本身沒有超越神、創造神,但從近東埃及波斯傳入神秘宗教,再與神話相混合形成一種新的宗教。所以希臘的藝術,尤其是雕刻、建築都與宗教有關。(註二五)

  意大利之早期移民稱伊特拉士坎人(Etruscans)原住中亞,他們相信希臘人之宙斯神、戰神、阿波羅神…等。到了西元前四十四年,凱撤大帝集行政、保民、祭司長三執政於一身,為期十年。創造了羅馬帝國的法制,建立戰神廟,及「生母維娜斯神廟」(Temple of Venus Genetrix),為其家族之保護神,其遺蹟至今猶在。(註二六)

   至於基督教,我們要特別強調其「隱修制度」之貢獻。首先開始隱修生活者為聖保羅(St.Paul,二五○──三五六),及聖巴各莫(St. Pachomius,二九三──三四六)。他們都是埃及人。分散自己之家財給窮人,在尼洛河谷建立修道院,祈禱、讀書、勞動,編纂隱修制度與法規,他們教化蠻族,才有今日歐洲之文明;建立文化中心:辦學校、搜集、保存文獻、振興工業、編輯歷史綱鑑;開發新社區,衍為今日之大都市;辦理慈善事業。(註二七)

  其他如囘教、祅教……各宗教幾乎都是有此一些相當貢獻。雖然,各宗教都有其一度腐敗的史事;那只是短期的。就長期歷史看,仍然是人類歷史上文化之創新主導者。甚至可以說,意大利之文藝復興(Renaissance)也是宗教家為主導從人文之反省而成的。我們只要一看那時代之教堂建築及其藝術即可知。
 

()宗教是人類論最可靠的保護者:

   如果我們拿世界各國之建築、雕刻、壁畫來作例證,在同一時期之宮庭建築均不如同一時期之宗教寺廟保存來得完整。因之,宮庭之雕刻壁畫也不如寺廟、石窟之雕刻、壁畫保存得完整。

   例如中國漢、魏、晉、隋、唐之宮庭所存者百不及一,而東漢以來之寺廟至今尚大多保存。有的雖經重修、整建,但仍復舊如初。(註二九)

   印度古代宮庭無一幸存,而其宗教之寺廟、亭塔、宗教之石窟石刻至今仍尚殘存。

  猶太教、囘教之古代王宮均不存在,唯麥加、伯利恆之聖殿至今尚存,尤其伯利恆仍為兩教所爭奪之聖地。

   中外歷代宮庭之遭破壞主要原因是由於政權之掠奪毀於兵亂,新政權如果不繼續利用,自當任其荒蕪。但宗教往往為各代政權所利用,或真誠地信仰。而且,更是民間信仰依皈之所在。由於這些理由,所以能夠在夾隙中保存下來。不管其存在理由如何,宗教是人類文化最可靠的保護者,是確切有據的。
 

三、中國兩岸現行宗教教育政策之探討

()臺灣地區:

   中華民國在宗教政策上,承受了清政府之餘緒。清廷並非真的信仰宗教,而是因為為了北方之安全與蒙人和親,而宗奉密佛教,俗稱為喇嘛教。對於其他宗教只是不干涉的消極態度而已。即使對密佛教也未正式納入教育系統,有之只是各寺廟、叢林自行負責宗教教育。

   民國肇始,寺廟均為駐軍、或學校、公署所佔用。一般人只視為是軍閥割據戰爭瀕仍的結果;但當時的政府卻大肆高喊「破除迷信」,並以「國父小時候破壞神像手臂」作為學校之教材。

殆至政府遷播來臺,反宗教,防宗教之心態逐漸解禁;但宗教教育迄今仍未開放,主要原因是「如果各宗教教育一旦開放,學生出路與就業有困難,會造成社會問題。」因之「宗教師應由各宗教自行培訓」,而不能在教育部獲有學籍。(註三○)

這種宗教教育政策是值得我們檢討的:

   第一,宗教教育,正同哲學、藝術、文學教育一樣,它不是「職業教育」,而是深化人格、文化之神聖教育。即使視為「職業教育」,社會上所需之宗教人才,乃至國際間所需之宗教人才,遠大於哲學、藝術、文學之就業機會。就以現行教育部不承認之各宗教教育單位所培植之人才,各宗教也確定培植出很多人才,卻沒有教育部所顧慮之「失業情事,因為研究宗教學的人,從未視宗教教育為職業問題,以學習宗教學去找職業。反倒是教育部視文、哲、史…等為「職業問題」,而致使各大學文科學生容易發生職業問題,而多有失業,或學非所用。

   所以,我們建議教育部,應將文、史、哲、藝術,尤其是宗教教育視為發揚、保存民族文化的根本教育。不必視為「職業問題」,將就業問題作盾牌。以致阻礙了國人人性、人格、靈性之發展,也阻礙了社會、國家民族文化之提昇與深化。

   第二,政府既不承認、各宗教所辦教育學生之學籍,於是,中國之宗教師須到國外去拿學位。基督教的牧師、神父到歐美去修學位,情有可原,因為其宗教盛行於歐美。而中國的法師到國外去拿學位、研究中國佛學,則就極為荒唐。尤其中國本土之「道教」,根本無處可以修學位,所以致使道教人才日後將更為寥落。這些都應歸咎於不重視宗教教育之結果。

   第三,政府既不承認各宗教之教育,以致也不能監督各宗教之教育。結果,導至宗教教育沒有制度,各行其是,設備簡陋,師資及學生均程度低落。又舊有教制、道冠、叢林之嚴格教育已形解體,正式教育體制無由建立,神聖之宗教教育,而淪為宗教之「補習教育」。不能登正式教育之殿堂,國人之人性、靈性、人格無由發展,社會國家文化因之而頹廢。我們的社會充滿了暴戾之氣與功利主義。其原因也在此。

   第四,由於政府不承認宗教學籍,也影響了與國際宗教文化之交流。學位已受到國際普通之重視,外國宗教人士想來中國留學,但是沒有學位可修,也沒有真正值得進入之宗教學府,使得中國之宗教、文化缺少了一個有力的傳播管道。我們應記得,中國文化深植在日本,就是因為隨著佛教而傳播出去的。(註三一)印度文化輸入中國也是隨其佛教傳入中國的。(註三二)希望政府瞭解:宗教教育,是文化最易根植之教育。

()大陸地區:

   共產世界,視宗教如鴉片,認為宗教是人類社會的毒害。但自其「改革開放」以後,宗教教堂、寺廟已開始有宗教活動,諸如望彌撒、放生會…等。可是絕對不允許傳教,尤其是從海外到大陸的宗教師,嚴禁其聚眾傳教。

   雖然,大陸有宗教師,教堂、寺廟,但都是公有制,寺廟、教會之收入,由政府統收、統支,因而宗教師都是支領薪水的,有同公教人員。政府掌握了宗教教會、寺廟之收入,也同時控制了宗教師的腸胃與思想、行為。

   各宗教所辦的學校,學生招考,是「配合」各級政府之宗教主管單位進行的,一般都是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或專款補助的。宗教學校的學生報考資格也有一定的限制,填自願書、父母之保證、家世調查等。初中畢業或高中畢業才能報考初、高兩級之宗教學院,但是均不授予學位。 各宗教學校之圖書極為奇缺,教師水準極為低落。既限制海外圖書贈與,又不准國外或海外宗教師任教席。低落的宗教教育,也正是其宗教政策之一。

   各大學、院雖也設有宗教研究所,考其學者,及出版書籍,多屬宗教史、文獻、辭典之編寫,少有宗教學之研究,有之亦是站在批評立場,以唯物觀點作根據。

這種宗教教育政策更值我們檢討:

   第一,宗教教育政策是根據其宗教政策而來的。其宗教政策是防止宗教發展,因此,其宗教教育自然也是消積的。因為人們要求心靈的皈依,愈是苦難社會的人愈強烈,大陸政府既不能禁止,故只有敷衍塞責,聊具一格而已。所以宗教教育才如此低落。

   第二,宗教學院之學生,也不是未來的宗教師,在報考前,須先經嚴格地身家調查,甚至政治背景列入第一考量,這樣便阻絕了有宗教信仰,真正想作宗教師者的機會。而且,滲入了政治因素,使宗教信仰之純正性遭到扭曲。

   第三,大陸各宗教學校是由各級政府資助,表面上比之臺灣,政府任各宗教教育自生自滅要進步很多;但這也只是共產共有、公有制之一環而已,其目的,仍是以達到控制之實而已。

   第四,在大學、院中研究宗教學的學者,批判宗教;而訓練出來的宗教師,只是應乎大陸各地寺廟、教堂主持觀光之用。最近幾年,大陸各大寺廟、教堂陸續著手修復,也是為觀光而寫的。

   第五,大陸既不准傳教,而共產黨高級人士乃至共黨低級幹部均不肯或不敢參加任何宗教活動。足見其辦宗教教育、修復寺廟、教堂都是為情勢所迫,或利用宗教以廣招來作為觀光、宣傳而為的。(註三三)

 

四、敦促兩岸重視宗教教育

   大陸共產黨是無神論者,固然不重視宗教,所以不重視宗教教育。臺灣仍本著傳統、誤解孔子「敬鬼神而遠之」之心態,忽視宗教及宗教教育。其實,都是昧於「祭祀是人類由草萌進入文明的共同史事」、「宗教是人類文化創新之主導者」、「宗教是人類文化最可靠的保護者」。總之,是昧於宗教對人類的貢獻。

   今天,尚有未太開化的部族,以巫師為尊,宗教自佔有相當地位。現代各國也都把宗教教育納入國家教育體系。(註三四)唯獨我們中國,兩岸尚如此地把宗教視為文化的「異端」或「迷信」。可謂「愚不可及」。(註三五)

   不過,我們仍滿懷著信心與熱情藉張其昀先生「全神教」之「聖教育」的理念,以開拓中國宗教教育之領域。張氏之全神教乃是「本於孔子仁愛精神、大同理想;服膺 國父『宗教即道德』之明教」。(註三六)「聖教育」也即是「人性之發揚而已。」(註三七)以此,我們可試行探討出宗教教育在兩岸發展之契機。也是達成兩岸統一之共同基礎:

()台灣:

  1. 臺灣一直尚以「文武、周公、孔、孟…國父學說為道統」,張氏本人即是此一重鎮之代表人物。

  2. 在宗教界中共同鼓吹下,宗教學所系已獲准在大學設立。

  3. 在各宗教蓬勃發展之下,宗教界再繼續鼓吹,各宗教教育納入正軌將是時間問題。

  4. 在改革、開放的聲浪中,臺灣將以模範生的姿態,影響大陸的改革、開放。

  5. 政治之改革,也一定會導至宗教、宗教教育之改革。

  6. 宗教的開放改革,對大陸來說,其重要性決不亞於經濟之開放改革,臺灣應以此掌握先機。

()大陸:

  1. 大陸已對宗教寺廟、教堂、古蹟大肆整修、重建,發展觀光,將來勢必弄假成真,而使宗教得到充分地發展。

  2. 已對孔子之儒家思想作有相當地正面肯定,長此以後中國本位之儒家思想在普遍學術界、民間將會代替馬列主義。

  3. 大陸已對國父孫中山先生領導建立民主共和國之地位重新給予尊重。這些,雖然也具有「統戰」之嫌;但由「量變到質變」,由「質變到量變」可能自然演進,而進入「全神教」時代。

   現在,臺灣是全世界外匯存底最多的國家。但是,我們的社會卻「法令滋章,盜賊多有」;(註三八)我們的國民卻「人欲橫流,富而不仁」。而大陸在「集體制度,全民怠工」的情形下,「人民不重視教育知識,只向錢看」。這兩者,都是當代中國人、人性墮落的悲哀。 唯有宗教教育才能真正培養靈性,澈底變化人的氣質。孟子說:「養心莫善於寡欲」。(註三九)本校創辦人,當代老教育家張其昀先生的「聖教育」,已給予現代的中國教育提出了一個嚴肅省思的課題。

 

註解

註一:『張其昀博士的生活和思想』上冊,一○七一頁,拙著「張其昀博士的宗教思想」一文。華岡學會編印。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三月一日出版。

註二:「全神教」之闡述,見註一、同書,三七八〜四○二頁。張氏自撰『全神教要義』二十八德簡說。

註三:同註一、前書,下冊,一六二三頁。

註四:同註一、前書,下冊張其昀博士著作年表,一六二三〜一七八五頁。其全集正由中國文化大學、文學院院長、宋晞教授主編已陸續出版中。

註五:見『華夏導報』,民國六十年元月一日『七十自述』。同註一、前書,上冊,一○一〜一○二頁。

註六:『華岡理想』第一冊,一二八頁。

註七:『新教育論集』之「佛教聖經序」一三六頁。

註八:同註一、同書,一○八○頁。拙文所述。

註九:同註一,同書,一○八九頁。

註一○:Burns’ Western Civilizations, Fourth Edition p.40,

註一一:拙譯『印度通史』上冊,二十八〜二十九頁。國立編譯館,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二月臺初版。

註一二:“Rg-Veda1990,佈爾夏(原人)具有生殖、創造、祭祀三種神性。

註一三:見徐亮之著,『中國史前史話』,二七二頁。華正書局出版,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五月版。同見拙文「中印史前先民交通初探」載於『華岡文科學報』第十七期二○七頁。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出版。

註一四: 『周易』、下傳、六章。

註一五:錢穆,『國史大綱』,上冊、二至三頁。中華民國三十三年一月渝第一版。

註一六:『論語』、「雍也篇」:「女為君子儒,毋為小人儒。」

註一七:『說文』:「感天而生子,故稱天子。」『儀禮』之「喪服」:「天子至尊也。」『禮記』之「曲禮」下;「君天下為天子。」天子祭天之制仍沿襲到現在,總統主持春秋兩祭即是例證。不過,有時、派內政部長代為主祭。印度古代之統治者,未能取得祭天之權,仍由祭師沿襲至今,所以印度形成為一宗教文化國家。中國的皇帝具祭天、與統治兩大權力,使皇帝權利較為鞏固。但自周以後、統治者專重在統治之政權上,而輕視了神權。

註一八:陳致平,『中國通史一百講』,五十四頁。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元月,嘉年出版社出版。

註一九:見拙文「佛教對中、日文化影響之比較」,載於一九九○年,日本佛教大學『第十二囘日韓佛教學學術會議』論文集。二三三至二四二頁。簡言之,佛教對中國的影響是普遍的,全面的;而佛教對日本的影響卻是根本的。因為中國已具有很高深之本土文化,佛教所傳來之印度文化只具有補充性。而日本之『日本書記』載:「應神天皇十六年(二八五)二月王仁自百濟來」。據『古事記』說王仁攜有『論語』十卷,『千字文』一卷。但卻並未使日本的文化生根。日本文化之根植期是在「推古天皇元年(五九三),聖德太子攝政,有計劃地傳入中國文化與佛教。所以佛教對於日本文化具有根植之效果。當然亦應歸功於宗教力量。

至於佛教傳入中國,對中國之普遍影響眾所週知不再贅述。

註二○:熊琬著「宋代性理思想之淵源與佛學(禪學),刊於『佛教的思想文化』一書,一六五至一八一頁。法光出版。中華民國八十年四月初版。」

註二一:拙譯『印度通史』上冊,一五三〜一六二頁。中華民國七十年十二月臺初版,國立編譯館印行。

註二二:同註二十一,前書,下冊。一三五五〜一三七三。一四七○至一四七九。

註二三:同註一○。pp.91-106, ch.6,The Hebrew Civilization

註二四:Vean Francois Champollion’s (1700-1832)Sur l’ Ecriturs Demotiqne: Precis du Systeme Hiero-Glyphique, etc.,1824.

羅漁著『西洋上古史』上冊,五五頁;七○頁。

註二五:同二十四註,羅著前書,上冊,三五一至四一八頁。「希臘宗教」章,同註一○,pp.177-178Religion in The Hellenistic Age.

註二六:同註二十四,羅著,下冊,一二二至一二八頁。「凱撒對羅馬的貢獻」。我們引證,不在標榜他的武功、文治;而是舉證宗教力量才是他之所有如此武功與文治之功。

註二七:羅漁著『西洋中古文化史』;八五至九五頁。文景出版社,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二月再版。

同註一○,p.226Reasons For The Popularity of Asceticismand The Asceiticism of Christian Bermits.

註二八:如:“Central nave of The Church of San Lorenzo,in Florenzce, Italy, Desione By Flippo Brunelleschi.Church of San Giorgio Maggiorein Venice, Italy, Designed by Andrea Palladio.

註二九:在中國,東漢到隋、唐舊時宮闕大多已成廢墟,藏於荒煙土石中,而同期佛教、道教之建築則尚存於地上。如洛陽之白馬寺建於東漢明帝永平七年(六四)。印度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時代石獅、石柱及其稍後商奇塔(Sanchi)乃至其垣牆大門都是當時之宗教集雕刻、建築於一爐的不朽藝術。而阿育王之王舍城,確已數次遭到破壞而毀滅。見拙譯『印度通史』上冊,三四八至三五七頁『印度古代遺蹟』章。

註三○:本(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教育部所主辦之「教授座談會」中,教育部次長趙金祈博士答覆筆者所說。並謂「教育部只准在大學中辦宗教所、系,而各宗教之宗教師應由各宗教自行培訓。」其實,宗教教育,不只是訓練宗教師而已,而重在提升人性。

註三一:同註十九。並見釋東初著『東初老人全集之二』之「中、日佛教交通史」。九七至一○八頁。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四月再版。東初出版社印。

註三二:同註三十一,東初全集之中、印佛教交通史,第十八章「印度文化對中國文化之貢獻」。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三版。東初出版社印。

註三三:關於大陸宗教論問題是根據:

  1. 筆者於一九八八年八月在廈門、福州探親,在當地主和宗教人員陪同下參觀了幾所寺廟及佛學院,並訪問主管人員。

  2. 天主教部份係文大歷史系教授羅漁先生所提供,羅先生是西洋文化史專門學者,對天主教極為關心。曾赴大陸多次。

  3. 兩年來,「中華佛學研究所」與大陸部份佛教學者簽訂了出版合同。由他們之著作中,均可看到他們對佛教採取了若干批判立場。以他們所處之環境,也是無可如何,值得我們諒解。

  4. 此外,如輔仁大學文學院院長張振東神父,冉雲華教授、藍吉富教授、以及聖嚴、成一兩大法師先後幾次到大陸與有關教界人士接觸,所共同之認識。

我們之所以不引用其的宗教法,實則,其宗教實務與其宗教法是不能相提並論。

 

註三四:歐、美自不待言,就如近鄰之日本、韓國、菲律賓、印度、泰國、室利蘭卡……都將各宗教所辦之學校,無論大、中小學均視同一般學校納入學制。

註三五:語出『論語』「公冶長篇」。但筆者在此處則是專指我們為何獨背世界潮流。

註三六:同註八。

註三七:同註七。

註三八:『老子道德經』下篇,二十章。

註三九:『孟子』「盡心章下」:「養心莫善於寡欲,其為人也,寡欲,雖有不存焉者,寡矣。」

 

林子勛 評論 

        李志夫教授對於宗教問題,很有研究,本文已能發揮張其昀先生的聖教育思想,也就是「全神教」的精義。張先生所倡的全神教,是站在道德的基礎上,凝結各重要宗教的力量,從異而求同,從同而團結合作,為人羣服務,為社會造福。至文中所談中國海峽兩岸的宗教教育問題,個人以為臺灣方面的宗教教育,近年來已有顯著的改進,問題不大。而大陸方面,因當政者一向主張唯物論與無神論,排斥宗教與控制宗教甚力。雖以羅馬教廷之尊,運用外交途徑,竟不得其門而入;佛教方面之星雲法師亦曾與楊尚昆等溝通,似亦未能奏效。惟最近證嚴法師為拯救大陸水災,號召捐款捐物,據云已有直接的影響。或許這種慈悲與布施的精神,能消除一部份的大陸宗教障礙,亦未可知,值得進一步的研究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