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佛學研究第5期 (p105-122) (民國90年),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http://www.chibs.edu.tw
Chung-Hwa Buddhist Studies, No. 05, (2001)
Taipei: The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ISSN: 1026-969X

竺法護譯《正法華經》「自然」譯詞析論


黃國清
圓光佛研所兼任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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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自然」是漢語中固有的詞語,於先秦已凝合為複合詞,可作形容詞、副詞或名詞,在道家思想中更有豐富的哲學意涵。自佛經的漢譯初期開始,許多不同的梵文佛教術語都譯為「自然」,造成解讀上的極大困難。本文透過《正法華經》譯文與現存梵本的比對,發現作形容詞和副詞的「自然」,多數在梵本中找不到對應詞語,推測是譯者為了滿足以四字為一音節停頓所作的添譯。與梵本對照有助於部份文句中「自然」詞性的正確判定,惟作形容詞和副詞者的詞義一般並無解讀上的困難。名詞方面的問題則甚為複雜,許多不同的梵文詞語如“svabhāva”(自性)、“prakṛti”(本性)、“nirvāṇa”(涅槃)、“svalakṣaṇa”(自相)、“asaṁbhūta”(無生)等,竺法護都譯為「自然」,僅透過漢譯本的文句必然無法對其意義作正確的解讀。結合漢語、梵語、藏語的語文學和佛教文化的科際整合研究進路,勢可為初期漢譯佛典的語文研究帶來重大突破。

關鍵詞:1.語文研究 2.《正法華經》 3.自然 4.詞性 5.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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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自然」是古代漢語中固有的詞語,在先秦已凝合成複合詞,可用作形容詞、副詞或名詞,在道家思想中更有豐富的意涵。在佛典漢譯初期,採用「自然」一詞來翻譯某些佛經的名詞術語如「自性」等,[1]意義與此詞在中國傳統文獻中的理解差別甚大,[2]到了某個階段後,就用比「自然」更適切的譯詞來翻譯這些佛教名詞術語。早期翻譯的佛典較少為人讀誦,加上注釋書的缺乏,如何正確掌握其中「自然」意義,已成為後代佛典語文研究的難題。即使是用作形容詞、副詞的「自然」,如何對其詞性作正確的分判,也是解讀上的問題。本文以竺法護譯《正法華經》的「自然」譯詞為研究主題,對照現存梵本(下文直接以「梵本」稱之)與鳩摩羅什的譯本,以了解其梵文對應詞與解讀其意義。

二、漢語文獻中「自然」的詞性與詞義

「自然」一詞由「自」和「然」兩詞構成,「自」是代詞,是「自己」的意思;[3]「然」也是個代詞,相當於「如此」、「這樣」。[4]「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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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然」兩字凝合成主謂式(表述式)複合詞,[5]《漢語大辭典》在「自然」一詞下列出四個義項:1.天然,非人為的。2.不勉強、不拘束、不呆板。3.不經人力干預而自由發展。4.猶當然。[6]《中文大辭典》列有兩個義項:1.猶天然也。今科學上謂凡出於天然、不假人工造作者,皆曰自然。2.無勉強也。[7]在一般的古代漢語文獻中,「自然」的通常用法是形容詞和副詞,[8]即使用作名詞,也不是表達很特殊的思想概念。在東漢王充《論衡.自然篇》中,「自然」主要用作形容詞,也有零星的副詞用法,完全沒有作名詞的。[9]六朝的《顏氏家訓》「自然」凡七見,形容詞四次,副詞三次,無名詞。[10]《世說新語》中,「自然」出現七次,包括形容詞二見、副詞三見;[11]另有二處作名詞用,其一是「自然無心於稟受,何以正善人少,惡人多」[12](〈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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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殊足損其自然」[13](〈忿悁〉)。《文心雕龍》七見「自然」,作形容詞者三次、作副詞者三次;[14]用作名詞者一次,即「豈非自然之恆資,才氣之大略哉?」(〈體性〉)「自然」與名詞「才氣」對文,〈體性〉後文又有「才由天資」句,可知此「自然」為名詞,與稟賦之來源的「天」同義。除《論衡》外,上述著作都非專門的哲學性論述,「自然」即使用為名詞,也不過是指天賦稟受的來源或人的天然之性,哲學意義相對淡薄。

「自然」的哲學意義在道家思想中表現得極為突出。[15]《漢語大詞典》和《中文大辭典》的引例中,時代最早的都是《老子》一書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考《老子》書中「自然」一詞凡五見,其中明顯是形容詞者有「百姓皆謂我自然」(17章)、「希言自然」[16](23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51章);「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64章)是名詞,意謂萬物自然而然的本來狀態;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中「自然」的詞性出現爭議。河上公注說:「道性自然,無所法也。」將「自然」當作謂語形容詞;但從語法上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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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句式都是主語名詞──謂語動詞──賓語名詞,所以有學者主張「道法自然」也屬這種句式,應將「自然」視為名詞,意即「自然之原則」。[17]即使在《老子》書中「自然」已用作名詞,有豐富的道家思想意涵,但哲學本體論的意義並不明顯。

到了魏晉南北朝,「自然」的詞義有了更進一步的發展,哲學意義更為濃厚,這與魏晉玄學家喜談《周易》、《老子》、《莊子》「三玄」有關。許杭生說:「在老子、莊子、何晏、王弼那裏,『自然』並不是指世界的本身,而是對世界本體的描述或者直接指世界的本體。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自然』究是自己如此。……這個自己如此的『道』沒有原因也沒有根據,所以成了世界的最後原因和最後根據。在莊子那裏,『自然』這個概念仍然沒有超出老子的規定,基本上還是自然而然、自己如此之意。莊子雖然曾經把『自然』叫作『天』,但他所說的『天』並不是與地對應的天,而是指與人為相對的天然。天然也就是自然而然。王弼所說的『自然』直接與『道』(或『無』)等同,他說:『自然,其端兆不可得而見也,其意趣不可得而睹也。』(《老子》十七章注)把『自然』看作沒有任何規定性的世界本體。阮籍雖說也是個玄學家,但他的自然觀卻不以『無』為本的本體論,因此他對『自然』的理解也不同於老子和王弼,而是把『自然』與天地萬物等同起來,以整個現象世界為『自然』。」[18]「對世界本體的描述」可為形容詞,「直接指世界的本體」則是名詞。「自然」作為名詞,直接指涉世界本體,於道家應是在王弼時才完成,或保守一點說,至遲到王弼時代已具此種意義。王弼和阮籍同將「自然」用作名詞術語,王弼指稱世界本體,阮籍則指天地萬物的總體。

魏晉另一位著名玄學家郭象於其《莊子注》中,「自然」除繼續作為形容詞、副詞外,許多地方是作哲學名詞術語的使用,指「自然的境界」,如〈知北遊〉「狂屈聞之,以黃帝為知言」句下注:「明夫自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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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言知之所得,故當昧乎無言之地,是以先舉不言之標,而後寄明於黃帝,則夫自然之冥物,概乎可得而見也。」又如〈天地〉「忘己之人,是之謂入於天」句下注:「人之所不能忘者,己也,已猶忘之,又奚識哉!斯乃不識不知於冥於自然。」[19]此外,郭象《莊子注》中「自然」也似有類同於「天地」而作名詞者,如〈德充符〉「受命於地,唯松柏獨也在冬夏青青;受命於天,唯堯舜獨也正」句的注解:「夫松柏特稟自然之鍾氣,故能為眾木之傑耳,非能為而得之也。言特受自然之正氣者至希也,下首則唯有松柏,上首則唯有聖人,故凡不正者皆來求正耳。若物皆有青全,則無貴於松柏;人各自正,則無羨於大聖而趣之。」此處「自然」的意義,對比於〈逍遙遊〉「乘天地之正」的注解則更為明晰,郭象注說:「天地者,萬物之總名也。天地以萬物為體,而萬物以自然為正。自然者,不為而自然者也。」這裏的「自然」是指萬物的「天然」,〈齊物論〉「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句,郭注云:「然則生生誰哉?塊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則我自然矣。自己而然,則謂之天然。天然耳,非為也,故以天言之。所以名其自然也,豈蒼蒼之謂哉?……故天者,萬物之總名也,莫適為天,誰主役物乎?物故自生而無所出焉,此天道也。」郭象的「自然」不是萬物稟氣之來源的「天地」,而是「天道」,與人為造作相對的「天然」,是萬物自然而然的狀態。

「自然」除日常用語的意義外,道家哲人、魏晉思想家並賦予豐富的思想意涵。《老子》、《莊子》的「自然」,是「自然之道」,不具本體論的意義;郭象的「自然」,也不算逸出《莊子》的思想藩籬;王弼的「自然」則可指世界的本體,阮籍則以「自然」為天地萬物的總體。「自然」的詞義可說豐富多變,蘊含中國思想家的深玄哲思。

三、《正法華經》「自然」的詞性與詞義

《正法華經》是一部翻譯的作品,在這部佛典中「自然」共計出現75次,有用作形容詞的、副詞的,也有名詞的用法。在形容詞和副詞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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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較為容易,偶而遇到可同時作形容詞和副詞解者,經與梵本對照,多可作出明確的分判。名詞的問題則較複雜,首先,從詞性上看,若不與梵本對照,可能會誤判為形容詞;其次,從詞義上看,這些名詞的「自然」多屬「格義」[20]的翻譯作法,甚至有數個梵文詞語同譯為「自然」的情形,僅透過漢語「自然」的詞義來理解,難以掌握經典的意旨。以下即依形容詞、副詞、名詞的次序析論之。

(一)形容詞

《正法華經》的「自然」作形容詞者計11次,用來修飾名詞或作謂語:

1. 昇于自然師子之床,加趺而坐。(63b:26-27)[21]

tasminn eva mahādharmāsane paryaṇkam ābhujya(4:4-5)[22]

2. 諸法自然。(68a:11)

yathā ca te dharmā(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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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時有自然大法音聲。(89a:19)

(梵本、什譯本無對應文句。)

4. 恭敬彼人 常當如佛 尋叉手禮 自然聖道。(101a:10-11)

kṛtāñjalī tasya bhaveta nityaṁ yathā jinendrasya svayaṁ-bhuvas tatha(199:12-13)

5. 但見自然諸天香鑪燒眾名香,普雨天華。(103b:16)

mahā-ratna-gandha-dhūpana-dhūpitā māndārava-mahāmāndārava-puṣpa-saṁstīrṇa(210:30-211:1)

6. 佛來至於 靈鷲之山 自然床座 無量姟數。(114c:29)

na ca cyavāmī itu Gṛdhrakūṭāt anyāsu śayyāsana-koṭibhiś ca [23](276:18-19)

7. 上虛空中 自然雷震 柔軟音聲 暢深妙法。(116a:11-12)

upariṁ ca vaihāyasu dundubhīyo ninādayanto madhurā aghaṭṭitāḥ(283:3-4)

8. 常得自然無數珍寶。(118b:12-13)

(梵本、什譯本無對應文句。)

9. 變為天上自然飲食。(121b:5)

divyaṁ mahā-rasaṁ mokṣyante(311:1-2)

10. 自然嚴淨師子之座。(124a:26)

siṁhāsana(_upaviṣṭam)(329:12-13)

11. 於時眾生聞空中自然之音。(124b:6)

atha khalu te sarva-sattvā imaṁ evaṁ-rūpam antarīkṣan nirghoṣaṁ śrutvā(329:25-330:1)

在這11句中,可以在梵本找到對應文句的有9句,可是必須注意的是第1、5、6、9、10、11句並無對應於「自然」的梵文詞語。雖然不能說現存梵本的文字必然同於竺法護據以翻譯的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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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找不到對應詞的比例確實太高,顯示這些「自然」有可能是添譯詞,用以配合每四字一逗的音節停頓。[24]第2句「自然」的對應詞為“yathā”,[25]“yathā ca te dharmā”在《法華經論》中譯作「云何法」,[26]然而,“yathā”在漢譯佛典中也譯為「如理」、「如道理」,或許因為如此,竺法護將其翻譯成「自然」,為一種格義。[27]「自然聖道」對應的梵文是“svayam-bhuva”,為形容詞,是「自己存在的」(self-existing)之義,本用來指稱佛陀,[28]所以什譯本直接譯作「世尊」(31a:26),竺法護則添加「聖道」二字,作為其修飾的對象。「自然雷震」的「自然」對應於“aghaṭṭita”,指「未加敲擊(而發)的」,即自然而發的。

用作形容詞的「自然」,除「諸法自然」一句表達「諸法是如實的」的意義外,其餘諸句主要表達的意思是「自然而生的」、「自然而然的」,與古代漢語的一般用法無太大差別。

(二)副詞

《正法華經》中「自然」用作副詞者達55處之多。副詞主要用來修飾動詞、形容詞和副詞本身。少數置於名詞之前的「自然」,可能修飾名詞而為形容詞,也可能修飾此名詞以外的他詞而為副詞,在有兩種可能性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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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梵漢本的對照有助於詞性的判定。

1. 所建寶廟自然為現。(63c:15)

dhātu-stūpā ratna-mayās yepi sarve saṁdṛśyante sma(5:5-6)

2. 萬八千國土諸佛世界自然為現。(64a:5-6)

aṣṭādaśa-buddha-kṣetra-sahasrāṇisaṁdṛśyante(6:4-6)

3. 七寶自然 清淨而現。(65b:9)

ratnāna saptāna viśiṣṭa ucchritāḥ(13:6)

4. 其蓋妙好 殊異嚴淨 所在眾香 珍寶自然 諸果芬馥 伎樂和雅 鬼神羅剎 肅恭人敬。(65b:12-15)

savaijayantāḥ sada śobhamānā ghaṇṭā-samūhai raṇamāna nityam / puṣpaiś ca gandhaiś ca tathaiva vādyaiḥ saṁpūjitā nara-maru-yakṣa-rākṣaiḥ(13:10-13)

5. 諸佛國土,所可造作,悉自然現。(66a:26)

saṁdṛśyante(18:15)

6. 彼諸世界 皆自然現。(66c:24)

dṛśyanti(22:6)

7. 兩足之尊 自然無倫。(74c:24)

anābhibhūto dvi-padānam uttamaḥ(67:11)

8. 天上伎樂 自然而鳴。(75a:3)

bhrāmayanti(67:21)

9. 天上大聲 自然雷震。(75a:3-4)

parāhananti(67:22)

10. 珍寶鼓樂自然為鳴。(80a:27)

amārgitam aparyeṣṭam acintitam aprārthitaṁ cāsmābhir bhagavann idam evaṁ-rūpaṁ mahā-ratnaṁ pratilabdham(96:10-11)

11. 於此求索 自然來至。(82b:12)

ahaṁ ca mārganta iha_evam[29]āgataḥ(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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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恣其所好,各自然生。(83b:29)

yatra prabhūtāṁś ca kāmān paripuñjante(116:1-2)

13. 天人放香 自然流馨。(86c:18)

manojña-gandhaṁ ca vimuñcamānā(132:21)

14. 有諸寶樹自然莊嚴。(87a:26)

ratna-vṛkṣa-vicitritam(134:18)

15. 自然風起,吹放眾華。(89a:9)

vātān pramuñcanti ye taṁ jīrṇa-puṣpam avakarṣayanti(144:4-5)

16. 梵天往返,自然威耀。(89c:11)

yāvad brahma-lokātmahatā cāvabhāsena sphuṭāny abhūvann(147:20-21)

17. 梵天宮殿自然為明,威曜巍巍。(89c:16-17)

yāni brāhmāṇi vimānāni tāny atīva bhrajanti tapanti virajanti śrīmanty ojasvīni ca(147:26-27)

18. 將以如來 出現於世 令諸天子 自然來會。(90c:21-22)

yadi _uapanno iha deva-putro utpannu loke yadi veha buddhaḥ(154:10-11)

19. 自然震動。(93a:21)

abhūṣi kampitaḥ(163:23)

20. 紫磨金色 自然在身。(96c:3-4)

upapādukaḥ sarvi suvarṇa-varṇā(181:27)

21. 豎諸幢幡自然莊嚴。(98a:15)

Anavanāmitavaijayatī ca nāma[30](190:5)

22. 自然跱立 無數幢幡。(98a:28)

anonatāyāṁ Dhvajaijayantyām[3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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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六十二見 自然為除。(100b:1)

(梵本無對應文句,什譯本亦無)

24. 超在虛空,自然而立。(102b:23)

vaihāyasam antarīkṣe samavātiṣṭhac(207:4-5)

25. 其塔寺中自然發聲。(102c:2-3)

tasmāc ca ratna-stūpād evam-rūpaḥ śabdaṁ niścarati sma(207:14-15)

26. 而寶塔寺自然出聲。(102c:11-12)

asman maha-ratna-stupad evam-rupamwabdam niwcarayati(208:5-6)

27. 眾病自然愈。(103a:12)

(梵本無對應文句,什譯本亦無)

28. 彼時,於此忍界,所有功勳善德、殊雅威神自然而現。(103b:12)

tasmin samaya iyaṁ sarvāvātī lokadhātū ratna-vṛkṣa-pratimaṇḍitā 'bhūd(210:28-29)

29. 使四部眾自然超上,處於虛空。(104b:18-19)

tāś catasraḥ parṣado vaihāyasam upari antarīkṣe pratiṣṭhapayati sma(215:6-7)

30. 自然化生七寶蓮華。

tasmin aupapāduke[32]sapta-ratna-maye padma upapatsyate(223:26-27)

31. 若有猶豫,自然遠離。(109a:11)

kaukṛtyam upasaṁharati(244:7-8)

32. 無數億百千諸菩薩眾自然雲集。(110b:26)

bahūni bodhisattva-koṭī-nayuta-wata-śahasrāṇy uttiṣṭhante sma(253:20)

33. 仁賢諸菩薩 倫黨自然至。(111c: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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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majjamānair etair hi boddhisattvair viśāradaiḥ(259:24)

34. 自然雨華。(115a:6)

Mandāra-varṣaṁ ca visarjayanti(277:2)

35. 虛空之中發大雷音,深柔軟音自然妙響。(115c:7)

upariṣṭāc cāntarīkṣe vaihāyasaṁ mahṁ-dundubhayo 'ghaṭṭitāḥ praṇedur manojña-madhura-gambhīira-nirghoṣāḥ(280:23-24)

36. 無數香鑪在於空中,自然香出。(115c:9-10)

samantāc cānarghaprāptasya dhūpasya ghaṭikā-sahasrāṇi ratna-mayāni svayam eva pravicaranti sma(281:2-4)

37. 無數百千寶蓋自然來至,(諸菩薩眾……執蓋〔而侍億百千諸如來左右〕)。(115c:10)

ratna-mayīṁ chattrāvalīṁ (…bodhisattvā mahasattvā dhārayāmāsuḥ)(281:4-6)

38. 明月珠寶[33]自然下降。(116a:13-14)

divyāna dūṣyāna sahasra-koṭyaḥ kṣipanti bhrāmanti ca nāyakānām(283:5-6)

39. 自然諸香 而為芬薰。(116a:14)

anargha-mūlyasya ca dhūpanasya ratna-mayī ghaṭikā-sahasra-koṭyaḥ / svayaṁ samantena viceru tatra(283:7-9)

40. 從地踊出,自然生者,歌戲利誼。(120a:24)

udyāna-bhūmau niryāntaṁ krīḍanāya(305:22)

41. 尚未逮得 天人之鼻 自然得是。(121b:1)

etādṛśaṁ ghrāṇa-balam 'sya bhoti na ca tāva divyaṁ bhavate 'sya ghrāṇam(310:20-21)

42. 曉了如此,自然而聞。(121b:22)

(梵本、什譯本無對應文句。)

43. 自然甘美 如天飲食 若干種味 次第而生。(121b:25-26)

nikṣipta-mātrāś ca bhavanti divyā rasena divyena samanvitāś ca(3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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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自然分別說法誼趣,言皆至誠。(122a:25-26)

yāṁ-yāṁ ca dharma-niruktim anuvicintya dharmaṁ deśayiṣyati sarvaṁ tad-bhūtaṁ deśayiṣyati(316:1-2)

45. 常自然獲眼淨、耳淨、鼻淨、口淨、身淨、意淨。(123a:29-b:1)

imāṁ caivaṁ-rūpāṁ cakṣur-viśuddhiṁpratilabdhavān(321:13-15)

46. 應時百千歲中功德,自然而大光明,滅除陰雲。(124a:19)

(梵本無對應文句,什譯本作: 出廣長舌,放無量光,……現神力時滿百千歲。(51c:21-22))

47. 彈指之頃,自然有聲。(124a:19-20)

ekasminn eva kṣaṇa-lava-muhūrte sama-kālaṁ sarvair mahā-siṁhotkāsana-śabdaḥ kṛta ekaw cacchata-samghata-wabdah krtas(328:23-329:1)

48. 自然來入於忍世界。(124b:10)

yeneyam Sahā-loka-dhātus tena kṣipanti sma(330:4)

49. 自然辯才 無所罣礙。(124c:24-25)

dharme pi cārthe ca nirukti jānati(333:7)

50. 自然化生,結加趺坐。

upapanna aupapādika utsavge paryamkena prādurbhūta 'bhūt(342:12-13)

51. 口中自然優羅香。(126c:26-27)

tasyotpala-gandho mukhād _asyati(350:16)

52. 賊所持刀杖尋段段壞,手不得舉,自然慈心。(129a:11-12)

(梵本、什譯本無「自然慈心」的對應文句。)

53. 自然為伏,不能妄犯,惡心不生,不生邪觀。(129a:14-15)

duṣṭa- cittā draṣṭum apy aśaktāḥ syuḥ。(363:5-6)

54. (妙帳)自然有床。(132b:22-23)

tasmiṁś ca kūṭāgareparyaṇkaḥ prādurbhūto(382:12)

55. 其人現在自然如是。(134a: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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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ṛṣṭa-dharmikaṁ ca tesāṁ nirvartiṣyati(390:7-8)

在比較難解的詞義方面,第4條「珍寶自然」,較能與其對應的梵文詞語是“nityam”,作副詞「恆常地」解,意謂珍寶恆常地存在,或按字面解為「自然地存在」。竺法護此頌譯得甚為晦澀難解,什譯本這個偈頌作: 「一一塔廟 各千幢幡 珠交露幔 寶鈴和鳴 諸天龍神 人及非人 香華伎樂 常以供養。」(3b:23-26)「珍寶自然」或即「寶鈴和鳴」,梵本的意思是「眾多寶鈴恆常地發出鈴響」。第36條「自然香出」,第39條「自然諸香 而為芬薰」,雖然「自然」在名詞「香」、「諸香」之前,但對應的梵文均為“svayam”(自行、自生的),知道是作副詞用,分別修飾「出」與「芬薰」。

在梵、漢本的詞語對應方面,去除文句對應有問題的五句(23、27、42、46、52)外,第4、10、11、29、30、35、36、39、50句大致找得到對應的詞語,其餘41句都沒有對應於「自然」的梵文詞語。如此高的出現頻率,顯示許多句中的「自然」詞語可能出自添譯,以符合主要以四字為一音節停頓的譯文風格。

(三)名詞

在《正法華經》中的「自然」,用作名詞者僅有九例,其意義是最難解讀的。「自然」對應的梵文不一,有“svabhāva”、“prakṛti”、“nirvāṇa”、“svalakṣaṇa”、“asaṁbhūta”等:

1. 講說經典 自然之誼。(67a:28)

ācakṣito dharma-svabhāva yādṛśaḥ(23:26)

2. 講說經法 自然之教。(67c:22)

bhāṣiṣyate dharma-svabhāva-mudrām(27:3)

3. 知法自然。(68a:12)

janati…)yat svabhāvāś ca te dharmā(29:6)

4. 為講說法 自然之印。(70c:1-2)

deśemimam dharma-svabhāva-mudrām(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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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諸佛本淨 常行自然 此諸誼者 佛所開化。

sthitikā hi eṣā sada dharma-netrī prakṛtiś ca dharmāṇa sadā prabhāsvarā(51:14-15)

6. 今日一切 皆得解脫 已致自然 志之所願。(77b:29-c1)

mayā ca te mocita adya sarve yenāhu nirvāṇu samāgatodya(82:21-22)

7. 觀法自然,諸法本無。(107b:12)

yathā-bhūtam ca dharmāṇāṁ svalakṣaṇaṁ vyavalokayati(235:15-16)

8. (一切法)不生不有,無有自然。(107c:14)

sarva-dharmānajātān abhūtān asambhūtān[34](237:9-10)

9. 自然之法思惟奉行。(133c:22-23)

svabhāva-dharma-samanvāgatāś ca te sattvā veditavyaḥ(389:17)

第1、2、3、4、9例對應的梵文都是“svabhava”(自性),其中1、2、4例羅什譯作「實相」,[35]指法的真正本質,若依《般若經》,「諸法自性」就是「無為法性」。[36] 第3例羅什譯為「(如是)性」(5c:12),是指一一法的自體,[37]《法華經論》即譯為「體」。[38]第9例“svabhāva-dharma-samanvāgatāś ca te sattvā veditavya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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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字面翻譯是「應知這些眾生是具足自性法者」,羅什譯作「是人心意質直」(62a:6),[39]是帶解釋性的譯法。

第7句的「法自然」對應於梵本的“dharmāṇāṁ svalakṣaṇaṁ”(諸法的自相),接下來的「諸法本無」就是在說明其意義。第8句「無有自然」對應於“asaṁbhūtān”,意即「沒有自性」。第5句的「自然」對應於梵本的“prakṛtiś”(本性),意謂(法的)本來狀態。[40]第6句的「自然」,很明顯地是「涅槃」(nirvāṇa)的翻譯。

將法的「自性」、「自相」、「本性」,甚至「涅槃」都譯成「自然」,與魏晉玄學家們所論的「自然」,在詞義上有極大的差別。如果沒有適切的注釋傳統流傳下來,或沒有後出轉精的異譯本或梵本、藏譯本可供對照,直接透過這種借用道家哲學術語的譯詞來解釋《法華經》,非但無法獲得正解,還可能受到極大的誤導。

四、結語

《正法華經》中的「自然」,詞性可分形容詞、副詞和名詞。用作形容詞、副詞者,在詞性的判斷上,若能參閱梵本,對詞性的正確分判會有所幫助;至於詞義方面,和一般漢語文獻並無太大差別。然而,這些用作形容詞和副詞的「自然」,多數無法在現存梵本中找到對應詞語,推測是譯家為滿足四字一頓的譯文風格所採的添譯。作名詞用的「自然」則情形甚為複雜,許多不同的梵文詞語如“svabhāva”(自性)、“prakṛti”(本性)、“nirvāṇa”(涅槃)、“svalakṣaṇa”(自相)、“asaṁbhūta”(無生)等,竺法護都譯為「自然」,產生解讀上的難題。由於羅什譯本可能採取意譯的地方甚多,在參照上難以一一對應,因此,若有梵、藏本可供對照,可以解決許多解讀上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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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漢譯佛典中存在很多相同的詞語解讀問題,透過同本異譯的對讀,並與梵本、藏譯本的對照,是今後正確解讀漢譯佛典極待大力推廣的方法。辛嶋靜志強調漢譯佛典的特徵是「翻譯的經典」,對其詞彙、語法的研究不能停留在局限於中國語文學的研究進路,而是:「通過與梵語等佛典或異譯相比較,我們就可能明確漢譯佛典中的一些難解的語法和詞匯,找到一些發現。從當今這一學術趨勢來看,我們急需這樣一種研究,即在中國學與印度學、佛教學兩方面的成果之上,對每一部初期漢譯佛典中的詞彙、語法進行研究。并以此為基礎,對不同譯者的詞彙、語法進行研究。」[42]

所以漢譯佛典的語文研究,是一種漢語、印度語、西藏語的語文學與佛教文化的科際整合研究,同時未來也要能兼顧宏觀與微觀的研究。

[1] 參見印順法師:《空之探究》(臺北:正聞,民國74年),頁180~182。

[2] 顏洽茂稱此種情形為「灌注得義」,利用漢地原有的詞語,灌注佛教的意義,使之成為佛教名詞術語。參見氏著:〈試論佛經語詞的「灌注得義」〉,《佛教史研究集刊》(成都:巴蜀書社,1998),第一輯(上),頁160~165。梁曉虹:《佛教詞語的構造與漢語詞匯的發展》(北京:北京語言學院出版社,1994)稱此為「佛化漢語」。(頁65~86)

[3] 參見《正中形音義綜合大字典》(臺北:正中書局,民國69年),頁25c;《漢語大字典》(武漢:湖北.四川辭書出版社,1988),冊5,頁3046a。「自」本為象形字,名詞,《說文解字》:「自,鼻也。象鼻形。」(見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四篇上,頁15b)「自」作代詞是其假借義。

[4] 參見《漢語大字典》,冊3,頁2213b;《正中形音義綜合大字典》,頁918b。「然」本是動詞,《說文解字》:「然,燒也。」段玉裁注:「通假為語詞,訓為如此,爾之轉語也。」(《說文解字注》,十篇上,頁41b

[5] 參見程湘清:〈《論衡》複音詞研究〉,《兩漢漢語研究》(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92),頁323;程湘清:〈世說新語複音詞研究〉,《魏晉南北朝漢語研究》(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92),頁64;周日健.王小莘等主編:《顏氏家訓詞匯語法研究》(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頁149。

[6] 見《漢語大詞典》(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9第一版四刷),冊8,頁1328b

[7] 見《中文大辭典》(臺北:中國文化學院,民國62年初版,民國68年四版),冊7,頁1186c

[8] 參見注3程湘清前揭文。

[9] 作副詞者僅一見:「自然成腹中乎?」作形容詞的近二十見。唐君毅先生說:「唯王充之所謂自然、偶然,皆只是一情態之辭,而非指客觀存在,如今所謂自然界之類。」見氏著:《中國哲學原論.原道篇》(臺北:學生,民國75年),卷2,頁386。

[10] 《顏氏家訓》中「自然」凡七見,作形容詞者:「習若自然」(〈序志〉)、「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教子〉)、「自然稻米」、「此乃仁者自然用心」(以上〈歸心〉);作副詞者:「自然似之」(〈慕賢〉)、「自然無手」(〈歸心〉)、「自然半收」(〈雜藝〉)。

[11] 作形容詞者:「性至通,而自然有節」、「尚自然令上」(以上〈賞譽〉);作副詞用者:「年在桑榆,自然至此」(〈言語〉)、「自然是風塵外物」(〈賞譽〉)、「自然湛若神君」(〈容止〉)。

[12] 張永言:《世說新語辭典》(成都:四川人民,1992)解為「大自然;上天」(頁618);張萬起:《世說新語辭典》(北京:商務,1993)解作「物質世界或人類社會的天然狀態」(頁177)。

[13] 張萬起:《世說新語辭典》解為「原本的,天然的」(頁177),應作名詞,為「天然之性」。

[14] 其一是「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下文又有「雲霞雕色,有踰畫工之妙;草目賁華,無待錦匠之奇,蓋自然爾。」依後句可知前句「自然之道」的「自然」為形容詞。另一次作形容詞者有「人稟七情,應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明詩〉)作副詞者:「察其為才,自然而至」(〈誄碑〉)、「高下相須,自然成對」(〈麗辭〉)、「故自然會妙」(〈隱秀〉)。

[15] 有學者將《老子》的「自然」解為「自己如此」,由於「自」和「然」的意義都保存著,似乎應將「自然」視為詞組。這樣解雖有助於哲學意義的闡發,但《老子》書中「自然」,已非單純的「自己如此」的意思,而是轉化為「自然之道」、「合乎自然之道」等意義,視為複合詞較適切。

[16] 河上公注此句如下:「希言者,謂愛言也。愛言者自然之道。」王弼注:「無味不足聽之言,乃是自然之至言也。」憨山大師注:「惟希言者,合乎自然耳。」

[17] 參見劉笑敢:《老子》(臺北:東大,民國86年),頁75。

[18] 見許杭生:《魏晉玄學史》(西安:陜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89),頁236。

[19] 參見莊耀郎:《郭象玄學》(臺北:里仁,民國87年),頁96~100。

[20] 「格義」主要指以道家或外教的觀念來理解與解釋佛教的義理。湯用彤說明其起因與限制如下:「大凡世界各民族之思想,各自闢塗徑。名辭多獨有含義,往往為他族人民,所不易了解。而此族文化輸入彼邦,最初均牴牾不相入。及交通稍久,了解漸深。於是恍然於二族思想,固有相同處。因乃以本國之義理,擬配外來思想。此晉初所以有格義方法之興起也。迨文化灌輸既甚久了,了悟更深,於是審知外族思想,自有其源流曲折,瞭然其畢竟有異,此自道安、羅什以後格義之所由廢棄也。」見氏著:《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臺北:商務,民國51臺版),上冊,頁234。格義不僅發生於佛教教義的理解與解釋階段,在經典翻譯之時,就有採用道家術語來移譯佛教名相的情形,「自然」即為顯例。

[21] 本文所引《正法華經》、《妙法蓮華經》經文係依《大正藏》冊9,(63b:26-27)即頁63中欄,第26-27行。

[22] 所引《法華經》梵文校定本主要依荻原雲來.土田勝彌:《改訂梵文法華經》(東京:山喜房,1994,第三版),(4:4-5)即頁4第4-5行。必要時參照蔣忠新:《梵文妙法蓮華經寫本》(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下簡稱「蔣本」。

[23] 此句H. Kern譯作“and I have not left this Gridhrakuta for other abodes.”(並且我未離開此靈鷲山到其他諸床座。)見氏譯:Saddharma-puṇḍarīka or The Lotus of the True Law.(New York: Dover Pub. Inc., 1963),頁308。

[24] 關於翻譯的佛典這種主要以四字為一音節停頓的風格,參見俞理明:《佛經文獻語言》(成都:巴蜀書社,1993),頁25~30;朱慶之:《佛典與中古漢語詞彙研究》(臺北:文津,民國81年),頁11;顏洽茂:《佛教語言闡釋──中古佛經詞匯研究》(杭州:杭州大學出版社,1997),頁28~31。

[25] 參見辛嶋靜志:《正法華經詞典》(東京:創價大學國際佛教高等研究所,1998),頁614。

[26] 見《大正藏》冊26,頁4c

[27] 參見拙著:〈再論《妙法蓮華經》之「十如是」譯文〉,《中華佛學學報》,第13期(民國89年5月),卷上,頁144。

[28] M. Monier Williams, A Sanskrit-English Dictionary.(New York: Oxford UP, 1st ed.1899, rpt. 1988),頁1278c

[29] “iha_evam”在“iha”和“evam”的中間以“_”的符號連接,表兩字在梵本中本為連音,作“ihaivam”(梵文外連音時,a+eai),此處為分析方便而將連音拆開。下文用“_”符號時同此。

[30] 此為阿難(Ānada)成佛後的佛國之名,什譯本譯作「常立勝幡」(29c:10)。

[31] 此應為阿難國名的處格(locative),什譯本即作「常立勝幡」(29c:21)。

[32] 蔣本作“opapādukaḥ”(220:15-16)。

[33] 梵本對應詞語為“divyāna dūṣyāna”,意為「天衣」。

[34] 原本作“anasaṁbhūtān”,此處“asaṁbhūtān”據蔣本(235:32)改。

[35] 參見辛嶋靜志:《正法華經詞典》,頁614。

[36]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0:「云何名無為諸法相?若法無生無滅,無住無異,無垢無淨,無增無減,諸法自性。云何名諸法自性?諸法無所有性,是諸法自性,是名無為諸法相。」(《大正藏》冊8,頁292b)印順法師闡釋如下:「無為法性就是諸法自性(svabhāva)。有為法外別立的諸法自性,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與『入中論』所立的勝義自性相當。」見氏著:《空之探究》,頁264~265。

[37] 見印順法師:《空之探究》,頁164。

[38] 《法華經論》將“yat svabhāvaś ca te dharma”譯作「何體法」(《大正藏》冊26,頁4c)。

[39] 此處「自然之法」對應於「心意質直」,係採辛嶋靜志的看法,參見氏著:《正法華經詞典》,頁614。

[40] 荻原雲來:《漢譯對照梵和大辭典》(東京:講談社,1986)釋“prakṛti”的第一個義項為「本來的或自然的狀態」(頁819a)。

[41] 闍那崛多等於〈添品妙法蓮華經序〉中指出:「昔燉煌沙門竺法護於晉武之世譯《正法華》,後秦姚興更請羅什譯《妙法蓮華》,考驗二譯,定非一本,護似多羅之葉,什似龜茲之文。余檢經藏,備見二本,多羅則與《正法》符會,龜茲則共《妙法》允同。」(《大正藏》冊9,頁134c)據此,竺法護譯本似乎直接譯自梵文,羅什則可能轉譯自龜茲文譯本。

[42] 闍那崛多等於〈添品妙法蓮華經序〉中指出:「昔燉煌沙門竺法護於晉武之世譯《正法華》,後秦姚興更請羅什譯《妙法蓮華》,考驗二譯,定非一本,護似多羅之葉,什似龜茲之文。余檢經藏,備見二本,多羅則與《正法》符會,龜茲則共《妙法》允同。」(《大正藏》冊9,頁134c)據此,竺法護譯本似乎直接譯自梵文,羅什則可能轉譯自龜茲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