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佛學學報第12期 (p339-351): (民國88年),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http://www.chibs.edu.tw
Chung-Hwa Buddhist Journal, No. 12, (1999)
Taipei: The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ISSN: 1017-7132
杜繼文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教授
小乘毗曇學是比大乘般若學在中國流行的時間更早,影響更深層的一種佛教思潮。它與玄學崇有派在主張種族不變、性分不變的觀點上完全一致,是佛教「形謝神不滅」說的哲學支柱,也為當時的宗法關係和儒家孝道提供了系統的理論說明,因而也成了最具中國佛教特色的學說。
關鍵詞:1.毗曇 2.崇有 3.性分 4.族類
論者一般認為,佛教傳入內地之所以能夠進階上層,創造南北朝大發展的良好條件,主要得力於般若學融進了貴無派玄學,促使名僧受到名士的激揚,提高了佛教的聲望和影響力。因此,在中國佛教史和哲學史的研究上,普遍注重般若學的地位和作用,似乎起於魏晉,止於道生佛性論的佛學界,全是般若學的天下。這種傾向,多少有些偏頗。呂澂先生在《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中,已經闢有專章述明,在般若學之外,還有另一股強大的佛學潮流,它比般若學傳入中國的時期要早,延續的時期也不比般若學短,而就其對於中國佛教和中國文化的意義來說,也許比般若學更加值得學界的重視,這就是禪數學,尤其是由禪數學中獨立出來流入玄學崇有派的毗曇學。本文擬就在先賢廣論的基礎上,略作增補。
「毗曇」是「阿毗曇」的簡稱,唐譯「阿毗達磨」,是梵文的音譯;意譯或稱「對法」、「無比法」、「大法」等,實際所指,就是論著。它不同於經、律之具有絕對的權威性,也不同於經典注疏的依附性,而是多為署名的、具有個人見解的獨立創作,在佛典三藏中列為「論藏」(廣義的論藏也包括經典注疏)。但作為中國佛教毗曇學的毗曇,卻是特指東漢譯家安世高所傳「禪數學」中的「數學」。東晉道安介紹的安世高,就是「博聞稽古,特專阿毗曇;其所出經,禪數最悉」。此「禪數」的「數」,亦稱「事數」、「名數」、「法數」、「慧數」,指用數字標明名詞概念,以便於分析和記憶特定的義理,例如「四諦」、「五陰」、「八正道」之類。對於這些事數作教理上的解釋,就稱「數學」。對教理的把握,需要專門致志的心理條件,有些還需要相應的特異心理去體驗或驗證,這就是「禪」。專門研習和從事思想專一和心理經驗的學問,就是「禪學」。所謂「禪數」,就是把禪與數結合起來修習,由此形成一種主張和學派,就是禪數學。
從字義上說,「禪數」這對概念與後來天台宗提倡的「止觀」,法相宗讚頌的「奢摩他、毗鉢舍那」以及禪宗所謂的「定慧」等,沒有什麼大的區別,只是翻譯上的差異,但就它們表達的內容看,卻是完全不同的理論體系。禪數學始自安世高,在漢魏之際,勢力遠超過般若學,但其詳細的傳承,則不甚清楚。原因之一,當與這一學派不甚追求聞達,文獻記載闕如有關。重新振興禪數學的是東晉時的道安。
道安是著名的般若學者,但講習《般若》,集中在他中年期的南國,他的早年和晚年都在北地活動,所習主要是禪數學。般若學主「空」,導向是曠達放浪,雅遠逍遙;禪數學立「有」,充塞的是無常、悲苦、禁欲、遠離。他的一生行迹,反映了當時佛學這種在空間上的分布狀況,和時間上的演化軌迹。而道安本人的學風,則始終是嚴謹凝重的。
事實上,佛教經論的大多數,是禪教兼講、定慧雙修的。但在實踐上,「禪」多行於山林,特別體現在「阿蘭若」、「頭陀」等「遠離行」中,永遠只能是個人的行為;「教」則必然是群體性活動,只能行在深宅大寺,高座講堂之上。道安力救其弊,但結果依舊是禪、教的分離。他的晚年幾乎以全部精力,組織諸種《阿毗曇》的翻譯,以豐富「數學」,就是例證。
鳩摩羅什是般若學的總結者和三論學的開創者,他所遇到的阻力和挑戰,都與禪數學有關。他縱容徒眾驅逐覺賢,是由於覺賢的禪學與其所傳不同;他受到姚興的詰難,[1] 引起弟子群的質疑, [2] 則偏重於數學上的問題。當時道安已經謝世,被公認為南北佛教義學領袖的是廬山慧遠。現存《大乘大義章》記羅什答慧遠問,整個是般若學對禪數學,尤其是對數學的批判。然而實際的勝利者,不是鳩摩羅什,而是慧遠。
慧遠支持被擯逐的覺賢譯出《達摩多羅禪經》,批評羅什編譯的禪法缺乏傳承, 「其道未融」,成為唐代禪宗的思想來源之一;同時扶植重譯多種《阿毗曇》,與其前後四種《阿含》的翻譯相得益彰,使「禪」與「數」的分化進一步擴大,以致專門化為兩個領域,而阿毗曇遂成為專用於講肄和論議的學問,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毗曇說。
與慧遠同時代的僧肇在《長阿含序》中說:
如來出世,大教有三:約身口則防之以戒律,明善惡則導之以契經,演幽微則辨之以法相,而「法相」,阿毗曇藏也。 《阿含》者,數之藏府也;阿毗曇者,數之苑藪也。
關於毗曇學的佛典翻譯,以及由此形成的毗曇師和傳播情況,在諸多佛教史的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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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有系統的記述,這裏想補講的只是它在佛教中的影響。
姚興曾向鳩摩羅什提出過「在世一統、循環為用」的主張,明確地批評了毗曇學,認為佛教「三世」之說,「非如《阿毗曇》注言五陰塊然」。 「五陰塊然」,就是承認「五陰」實有。這一主張,不僅表明毗曇學的盛行,即使高位如姚興者,也相當熟悉;而且姚興所謂 「三世一統」之說,其實就是毗曇學中「三世實有」的變種和另一種解釋。 [3] 姚興的口頭批判並不妨礙對此思想的接受。
南朝梁武帝有篇論文名《立神明成佛義記》提出 「心為用本」, 「一本之性不移」之說,又稱 「神明性不遷」,不論其是否受自毗曇學,但與毗曇學的根本宗旨,全然相合,所以至少表明,毗曇學是有深厚的社會文化基礎的。
南朝梁陳以後,毗曇學消沉,代之而起的是俱舍學。俱舍學與毗曇學屬同一個思想體系,可以看作是毗曇學的繼續和發展。有關毗曇學涉及的阿毗曇論著,到了唐玄奘又重新作了全面的翻譯,同時帶動俱舍學的再度流行。玄奘也是《大般若經》翻譯最後完成者,可以認為毗曇學與般若學是同時終結。
凡是繼承關洛之學的宗派,都注意大小乘的區別,祖述《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的三論宗始祖吉藏把小乘區分為有、空二家,即以毗曇學作為小乘有宗的代表。他在《三論玄義》中以《阿毗曇》為專題,作十個方面的破斥,從反面說明毗曇的影響,在吉藏生活的年代,依然極為強大,不得不列入最重要的論敵行列,加以清理。天台宗智顗,與吉藏同時代而稍早一些,也把鳩摩羅什的譯籍作為權威崇奉,稱 「三藏教的屬小乘」,亦有貶黜的語氣;但他從 「眾生機緣不一,是以教門種種不同」的角度立論,以為佛 「所說之法,皆實不虛」,因而列「三藏教」為「四教」之一,序在首位。他以所謂「四悉檀」的方法觀察釋迦教法,「四教」不應有高下等級之分,更不能隨意排斥。《阿毗曇》被稱為「三藏」中的「慧藏」,乃是 「聖人(包括佛與佛弟子)智慧分別法義」,當然應該有自己的獨立地位和價值。 [4] 天台宗是善於吸取「四教」以營養自身體系的,它所提倡的禪法中有所謂「六妙法門」的,就是來自禪數學中的安般禪;它是最重要的教理,所謂 「一念三千」,假若不了解毗曇學的背景,就很難說得上真正理解。
毗曇學依據的論著很多,總起來說,屬說一切有部體系。吉藏說:
阿毗曇是十八部內薩婆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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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準確。但影響最大的論著,一是《阿毗曇心》和《阿毗曇雜心》,一是真諦譯《俱舍論》。這兩類阿毗曇的哲學體系,是整個毗曇學的理論源泉和出發點。
說一切有部的根本教義就是「說一切有」,它以自己獨特的理論色彩命名。按吉藏的歸納:
毗曇雖部類不同,大宗明見有得道。 有惡比丘,說有相法,得成聖道。
所說一切法有相,
說無有〔我〕我所。
綜觀這些理解,第一,說一切「有」,並不排斥「無」;在「因緣性空」這類抽象命題上,甚至與般若學都很相似。第二,所謂「有」,指「有法相」,即「所說一切法有相」;亦指「有法體」,而且是法體「先有」。第三,所謂「性空」,只有在「因緣」條件下才有意義;而「有」,即是一種非「因緣」狀態下的存在,所以才能夠「通三世」,成為永恆的。現在的問題是,具有這三種特性的所謂「法相」、「法體」和「有相」,具體該是什麼呢?這還得回到《阿毗曇》本身上來。
《阿毗曇雜心說》的〈界品〉說:
法者持也,持自性故名法;
相者,相貌也。所以「法相」就是內持「自性」、外現「相貌」的略稱,用現代語言說,即是本質與現象的統一。
若知諸法相,正覺開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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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現象,把握本質;從本質看現象,達到現象與本質的統一。
乍看起來,這一說法很符合認識的一般法則,問題在於,作為本質屬性的「自性」是怎樣抽象出來,並加以規定的?譬喻說,「堅相」是地,「濕相」是水,「熱相」是火,「動相」是風,這誠然是世人所知的相法;但從佛教看,堅濕熱動等相,同時也是「無常、苦、無我、不淨」之相,而且是唯佛才能認識的「法相」。這樣,對同一事物就出現了兩種「法相」:有漏的和無漏的;從對「法相」的有漏認識,轉變到無漏的認識,那就是解脫。很明顯,阿毗曇對「自性」的抽象和規定,來自對生活的一種消極的主觀體驗和佛教的理論教誨,與世人從普通經驗中的客觀觀察不同。然而由此形成了所謂「法相」派,就是通過對「法相」的分析和定義,貫徹和詮釋自己特殊的義理,又用諸種法相構造出完整的思想體系的。阿毗曇是如此,玄奘所傳瑜伽行派也是如此。用「法相宗」特指玄奘、窺基之學,習已成俗,事實上並不準確。
「法體」之「體」,與「法性」之「性」,甚至與「法相」之「相」,在佛教義學中分別並不那麼嚴格。從字面看,「法體」是指法的實體,其實也就是「法」所持的那個「自性」,表示實而不虛的意思。《毗曇心論‧界品》說:
法相者常定。
在與「法相」有關的一切論議中,「自性」是最關鍵的詞。承認「自性有」與主張「無自性」,是一切阿毗曇與般若中觀派的根本區別。至於阿毗曇的另一種陳述,即「所說一切法有相」、「說有相法」,意指一切可被語言表達的「法」,都是實體存在,即概念具有實在性。換句話說,概念是表達本質屬性的,「自性」是「有」,概念也應該是「有」。因此,後一陳述可以與「自性」問題一起考察。
那麼,什麼是「自性」,它具有什麼樣的哲學規定?《阿毗曇心》和《阿毗曇雜心》的〈界品〉用一個同樣的頌加以界說:
諸法離他性,各自住己性,故說一切法,自性之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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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脫離可以個別並先於個別的存在。因此,是先有牛性、馬性的存在,才有牛、馬的存在;牛性、馬性是牛、馬得以存在之「因」;同樣,牛、馬之作為概念,是黑牛白馬等生動個體的原因。
這些說法從常識來看,十分可笑,但也正是從常識上可以得到證實。建造房子首先需要有房子的觀念,所以房子的觀念就是先於房子的存在,並成為房子之因。製造桌椅需要符合桌椅之理,這「理」也必定先於桌椅的存在,並成為桌椅之因。佛教沒有列舉這類例證,而是用自然現象中的種、類、族、界等加以解釋。《俱舍論‧界品》說:
法種族義是界義。如一山中有多銅、鐵、金、銀等族,說名多界。如是一身或一相續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名十八界。此中種族是生本義。
按照阿毗曇關於「自性不空」、「種族生本」的理論,所謂「法體恆有」、「三世實有」的命題就很容易理解了。《大毗婆沙論》說:
有因緣故已生而生。謂一切法已有自性,本來各住自體相故。已有體,故說「已生」;非從因「已生」自體;因緣和合起故名「生」。……體雖已有而無作用,今遇因緣而生作用。
南朝梁陳之際的真諦在介紹說一切有部學說時,舉過一個例子:
如地水等能生穀芽,若無人功,以穀子安置地中,芽終不得生。 [5] 身譬如五穀之根葉,魂神如五穀之種實。根葉生必當死,種實豈有終亡。 如火之在木。木中欲言有火耶?視之不可見;欲言無耶?緣合火出。
「形滅神不滅」,是標誌中國佛教特色的最重要的命題。毗曇學說「三世實有」的第一個用途,就是給這一命題以佛教義學的依據,而且很快得到名士們的響應,引起「神不滅」與「神滅」的論辯,成為東晉南北朝玄談的重要內容。東晉郗超撰《奉法要》,孫綽著《喻道論》,都以心神不滅、三世因果為佛教根本宗旨,到了廬山慧遠,不顧鳩摩羅什之批評,作《沙門不敬王者論》和《明報論》等廣為闡揚。在中國佛教範圍,神不滅論形成鐵案。南朝何承天推舉慧琳的《白黑論》,自撰《達性論》、《報應問》,立 「形斃神散」之說,向神不滅論提出挑戰,立即引發顏延之、宗炳等人的駁難。後者所著《明佛論》,老莊易三玄並用,可算是玄學中維護佛教神不滅論的代表性作品。
眾所周知,南朝梁范縝撰《神滅論》,是駁斥佛教神不滅論的最有力的文章,梁武帝敕高僧大德、王公朝貴六十二人進行圍剿,固然已經超出玄學論辯的界限,但沈約之《神不滅論》、《難范縝〈神滅論〉》等,依然是玄辯性質,而不是以勢壓人。其受詔奉答的學僧中,領袖人物如法雲流,雖為成實論師,同時又是毗曇學者,本來就是神不滅論者。由此作為結論性的觀點,可以梁武帝的《神明成佛義記》為代表。
毗曇學發揮的第二個功能,是為傳統中最牢固的宗法關係和宗法觀念提供論證。郗超的《奉法要》說:
心如種本,行為其地,報為結實。猶如種植,各以其類,時至而生,弗可遏也。 人物有定數,彼我有成分。有不可滅而為無,彼不得化而為我……天地雖大,混而不亂;萬物雖眾,區已別矣。各自其本,視宗有序,本支百世,不失其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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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曇學的第三個功能,是參與創建一種安分守己的人生哲學。
慧遠在《阿毗曇心論序》中歸納此論的中心思想有三:其中第二點叫
「定己性於自然」;這個「自然」,就是指「己性」所隸屬的族類。既知「己性定於自然,則達至當之有極」,也就是說,一旦懂得了「己性」屬於何等族類,也就知道了應該有什麼樣的社會行為才是最適當的──有了行為的準繩。羅含的《更生論》也包含這樣的意思:
人物變化,各有其性,性有本分, [6] 故復有常物。
「性」、「分」是兩晉莊學的用語。《白黑論》所謂「老、莊陶風,謹守性分而已」,可視作對向秀、郭象《莊子注》的概括,也正是毗曇學與之共鳴的重要地帶。
毗曇學的上述三種功能,體現了三種觀念。三者之間有密切的聯系,最終統一於一處,就是各安其分,各盡其性,維護現存的秩序,尤其是以儒家名教為準則的秩序。慧遠一生致力於中國佛教的獨立運動,但他的理論出發點,恰巧就是名教。沙門是否應該盡敬王者,沙門是否應該袒服,圍繞慧遠開展的二大論題,都屬於名教範疇。人有「處俗」與「出家」之別,所行禮制固有不同:出家者「變俗,服章不得與世同禮」,故袒服而不敬王者,與「出家修道」的身分是相符的。然而儘管如此,沙門:
內乖天屬之重而不違其孝,外闕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如令一夫全德,則道洽六親,澤流天下,雖不處王侯之位,固己協契皇極,大庇生民矣。 [7]
「神不滅」是一個子虛烏有的觀念,也非域外佛教所共許,但中國佛教視為當然,其社會原因也在名教禮制。梁武帝斥《神滅論》,所列罪名,不是該論與佛教教理有違,而是背離儒家孝道:
《祭義》云:「惟孝子為能饗親」;《禮運》云:「三日齋,必見所祭」。若謂饗非所饗,見非所見,違經背親,言語可息。
魏晉玄學討論的重點問題,是名教與自然的關係。稽康、阮籍輩崇尚自然,鄙薄名教,成為一代反潮流的志士。但其末流,尤其是在貴無派玄學的鼓吹下,流向傲誕、放縱,不經世務,遠遠脫離了政治反對派抨擊名教的性質,變成了當權派子弟們自我腐蝕的風氣。於是,針對「貴無」說,而有「崇有」派問世。
崇有派的思潮可以追溯到向秀、郭象的《莊子注》。《莊子》本身的思想比較雜亂,總體上說,它崇自然而貶名教,召喚人們從名教回歸自然。但是,它在很多情況下,把萬物之自然歸結為它們所稟的「性」;處在「類」或「群」中的個人則有決定不移的「本」或「分」。「性」是不可變易的,各守本分就是自然的要求。大道之行有「序」,這「序」就是性、分的各守己本的體現。向秀、郭象發展了《莊子》的這一保守傾向,並把人為的羈縛也作為性分之自然物,從而把名教安置到了「自然」的本性上,所謂名教出於自然,不但使名教合理化,而且永恆化了。這種理論趨勢對於佛教的影響如何,有機會可以作詳細的考察。本文著重分析的是,作為這一思潮的經典之作《崇有論》。
《崇有論》的作者裴頠,《晉書》有傳。本傳中記:
頠深患時俗放蕩,不尊儒術,何晏、阮籍素有高名於世,口談浮虛,不遵禮法,尸祿耽寵,仕不事事;至王衍之徒,聲譽太盛,位高勢重,不以物務自嬰,遂相放效,風教陵遲,乃著崇有之論以釋其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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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卻是我們解讀此論的鑰匙,不能忽略。
與我們這裏討論的問題有關,主要在於《崇有論》對「有」的解釋。論文開頭說:
夫總混群本,宗極之道也。方以族異,庶類之品也。形象著分,有生之體也。化感錯綜,理迹之原也。 夫品而為族,則所稟者偏;偏無自足,故憑乎外資。是以生而可尋,所謂理也;理之所體,所謂有也;有之所須,所謂資也,資有攸合,所謂宜也;擇乎厥宜,所謂情也。
由此觀之,《崇有論》之所謂「有」,範圍很廣。最突出的「有」,是「有生之體」、「已有之群生」的「有」,即生命體自身。生命由兩大因素構成,其一是來自族類,其二是憑借「外資」:前者決定生命的身分差別,但可共存不悖,故曰:「眾理並而無害,故貴賤形焉」;後者決定與外界關係的性質,故曰:「失得由乎所接,故吉凶兆焉。」
這種族身份當然是「有」,「外資」也是「有」,即所謂「養既化之有」。同一思想,在論文的後段更為明確:
夫至無者無以能生,故始生者自生也。 自生而必體有,則有遺而生虧矣 [8] 。故養既化之有,非無用之所能全也;理既有之眾,
非無為之所能循也。 由此可觀,濟有者皆有也,虛無奚益於己有之群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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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īnayāna Abhidharma became popular in china earlier than the Mahāyāna Prajñā, and exerted more influence. It had the same opinion as the Taoist “Spirit-being” School in advocating the no-change of race and the no-change of people's nature. It is the philosophical pillar of Buddhist theory that “The form will decay but the spirit will never extinguish”. It also provided a systematic and theoretical explanation on the then clanish rules and Confucianist filial piety. Therefore, it became the theory with the most Chinese Buddhist flavor.
關鍵詞:1.Abhidharma 2.spirit-being 3.people's nature 4.race
[1] 見姚興《通三世論》下注《諮什法師》。
[2] 見僧叡《喻疑》。
[3] 見姚興《通三世論》和《通三世》。
[4] 見智顗《四教義》。
[5] 見真諦《隨相論》。
[6] 《四部叢刊》本作「各有其往,往有本分」,亦通。
[7] 見慧遠《答桓太尉書》。
[8] 此話難解。《通鑒》作:「夫萬物之有者,雖生於無,然生以有為己分,則無是有之所遺者也。」此或當針對《老子》所謂「有生於無」而言。《崇有論》以為老子此言「宜具以無為辭,而旨在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