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佛學學報第4期 (p75-120): (民國80年),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http://www.chibs.edu.tw
Chung-Hwa Buddhist Journal, No. 04, (1991)
Taipei: The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ISSN: 1071-7132
丁敏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副教授
當說一切有部它煩瑣的阿毘達磨哲學發達起來時,另一方面佛教的譬喻故事文學也蓬勃興盛。這是因為在通俗教化的活動中,宣教師們運用佛菩薩、聲聞弟子的傳記,或民間的故事為事例來說法。因此很多的「譬喻經典」陸續編著完成。這其中包括經中全是十二分教中的阿波陀那(avadāna)宗教性故事的經典;以及除了阿波陀那外,另加入了民間的神話傳說故事的譬喻經典;本論文所探討的四部經中,《撰集百緣經》及《賢愚經》屬於阿波陀那性質的經典;而《雜寶藏經》、《大莊嚴論經》則屬混合著民間故事譬喻經典。
四部譬喻經典的研究方法,主要採專經各別研究。進行的方式則依如下幾項:一:首先考證該經的撰者、譯者及撰譯年代;其二:分析各經的形式,約可歸納出「譬喻授記」、「譬喻本生」、「譬喻因緣」等形式,單純的「譬喻」反而少。 由此可見譬喻(avadāna)與時間常有一種本質的關係;往往是將故事的主角放在時間的長流中,敘述生命在一期期分段生死的過程中,把凡俗的隱晦的切面,轉化成宗教切面的一連串事件。又各經在撰寫模式上,常出現特定的幾種模式,尤其是全是阿波陀那故事的譬喻經典,如撰集百緣經、賢愚經,在形式上幾乎多少都仿照阿含經的書寫形式:
(一)如是我聞。(賢愚經有) |
(二)一時佛在ⅩⅩ地。(提到講經的人、時、地) |
(三)與弟子(多少)人俱。(列出聽經人的身份及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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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入正題說故事。 |
(五)說故事的教訓。 |
(六)所有的聽講者,聞佛所說皆歡喜奉行。 |
其三、分析各經的內容:可以發現是以「業報譬喻」為主。業力思想本身極複雜難解,極幽微深邃,而當用故事來建構業的具體面目時,「業」的語言便不再是抽象奧渺的,而是有其個體性,由每個不同的個別的生命際遇,指向業力奧秘的內涵。使信徒由業具體感性的塊面與之遇合。其四是為總結:即分別總結各經的特色。其中以四經雖皆為小乘經典,然皆具有大乘思想於經中為共同特點。可見大乘佛教生長之際,其根芽是培育在阿波陀那溫暖而肥沃的土中。五是為附表:由附表中各經故事分別又見于其他經律的情形中,一則可知阿波陀那經典的源頭在阿含律部;一則可知各經在逐漸抄寫流傳中,互相影響的痕跡。
〈撰集百緣經〉,梵文本名Avadān-s'ataka,此漢梵兩本在內容上大體相同,甚至有些部分連文句都一致,唯梵文Avadān-s'ataka中的(二四),(二五),(二六)(二六則名與漢譯二五則相定,但內容不同),(卅),(五五),(七九)六則,漢譯撰集百緣經中沒有。而撰集百緣經中的(二四),(二五),(卅),(四十),(五五),(八二)六則,梵文本中沒有。因此,梵漢兩本可視為同類型本的異本。[1]
梵本Avadān-s'ataka,被認為是相當古老的譬喻經,根據近代學者對經文中dināra(撰集百緣經第(八三)則寶手比丘緣)所作字源的比較研究,而推斷該經乃成立於西元二世紀前後[2],唯今編撰者已不明是何人。
〈撰集百緣經〉,今《大正藏》中題為「吳,支謙譯」,然〈出三藏記〉卷二支謙譯條,無有記載此經;言支謙所譯,是自法經錄以來的說法 [3],今觀〈撰集百緣經〉之譯筆,與支謙不類,應是晚於支謙年代的譯筆。
〈撰集百緣經〉,雖然漢譯名為〈百緣經〉,然就梵文(Avadān'sataka)來看,即是譬喻百集之義。 而此譬喻(avadāna)是指十二部經中之「阿波陀那」。 「阿波陀那」其本義乃指︰由聖賢(今世的事跡),到一般凡夫(今世)的事跡;而此事跡或附有善惡業報的因緣[4], 因此也與前生或來生的行為有密切關係,而使得譬喻與授記、本生、因緣等在流傳中都有結合的情形;這種情形在撰集百緣經中可明顯看出。所以撰集百緣經雖是「譬喻集」,然而有很多是以譬喻與因緣結合的「譬喻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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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譬喻與授記結合的「譬喻授記」,或是譬喻與本生結合的「譬喻本生」形式出現,單純的譬喻形式反而很少。
以下就撰集百緣經中,內容與形式的相似為準,分成幾點來論述︰
一、 | 有關世尊給眾生授記之品
又卷三二四則「老母善愛慳貪緣」,敘述老母善愛是波斯匿王宮女,性極慳貪,後受目連教化懺悔,命終生曠野樹下,求波斯匿王為其作功德供佛及僧,以求超度,波斯匿王亦由此而得須洹果之事。三○則「劫賊惡奴緣」,敘述一劫賊名惡奴者,受一比丘方便度化,後從佛出家得阿羅漢事。二則皆是譬喻形式。 | ||||
二、 | 有關佛的本生談
另卷四中三三則「梵豫王施婆羅門穀緣」,是以佛贊布施功德開端,而敘述佛過去生中,為梵豫王等施婆羅門穀米之事,三九則「法護王子為母所殺緣」,是以提婆達多常惡罵佛開始,而述及往昔之世;提婆達多亦常害佛之事,如佛為法護王子時,為是母親的提婆達多所殺。此二則純是本生形式。又卷四中四○則「比丘渡劫賊樓陀」,則是單純譬喻形式。 |
三、 | 有關餓鬼之事
此外,卷五中四六則「優多羅母墮惡鬼緣」,描述比丘優多羅的母親因今生慳貪,惡罵並不供養沙門的惡業,死後墮餓鬼道向其子求度之事;又四七則「長者若達多慳貪墮餓鬼緣」,描述富豪長者若達多,出家之後仍慳吝不已,死後墮餓鬼道還守衣缽之事;二則皆是單純的譬喻形式。 |
四、 | 有關眾生生天成天子的因緣
p. 84 又卷六中五二則「月光兒生天緣」,及五○則「佛度水牛天緣」、五七則「二梵志受齋緣」共三則是譬喻本生的形式。 |
五、 | 有關男女眾生今生所具瑞相;及得出家悟道的經過,並述及過去世所作功德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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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卷八中,七五、七九兩則,結構亦相似是譬喻本生的形式,然內容卻與前是瑞相女不同,七五則雖是瑞相女,然以善舞在佛前輕慢放逸而受佛度並說前生因緣;七九則波斯匿王所生之女是面貌極醜,身體粗澀。後亦蒙佛度化並說前生所造之善惡業。八○則「盜賊人緣」則是卷八中唯一男性主角,且是單純譬喻形式,故事生動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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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中八一則「海生商主緣」、八六則化生比丘緣」、及卷十中九九則「長爪梵志緣」,此王則仍是譬喻本生形式,然其結構與內容則與前所述者不同。
(一) | 就內容方面觀察,可知撰集百緣經中的譬喻(avadāna), 全部是「阿波陀那」之義的譬喻。 沒有(aupamya)或(upamā),比喻或比況的譬喻之義。 | ||||||
(二) | 全經的性質可說是一部佛陀崇拜的集錄。全經中最主要的人物是佛陀,佛陀是貫穿全經的靈魂人物。此種說法可由本經中下列幾點現象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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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經可說是一部具有濃烈宗教宣傳意味的書。書中眾生(包括比丘),幾乎皆由單一的理由──是否有恭敬佛僧供養佛僧,抑或辱罵佛僧不供養佛僧──而獲得不同的善惡業報。供養的行為成為決定業報的主因,可見宣傳眾生宜恭敬佛教的強烈企圖心。 | ||||||
(四) | 就思想而言,本經應屬小乘思想,這由其中以佛陀崇拜為主,沒有其他大乘佛教中十方佛及菩薩的崇拜;以及修行的果位,都是指小乘四果和辟支佛,可以看出。 | ||||||
(五) | 雖屬小乘思想,然大乘思想的根苗亦蘊藏其中,此由經中的造塔、供養佛塔、及授記思想可以看出。卷一〈菩薩授記品〉中共有十位發大誓愿並蒙佛授記將來得成佛者。
p. 87 這其中隱含了大乘的多佛思想與本愿思想。又有關造塔供養的起源,可遠溯於佛陀時代,如十律誦卷五十六所載,須達長者曾求取佛陀的髮與爪,起塔供養,本經卷六五四則亦有記載頻婆娑羅王(即瓶沙王)晚年於後宮之中造立塔寺,向佛請求佛的髮爪供養其中而禮拜;此外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三所載,波斯匿王仿效佛陀,建立迦葉佛塔禮拜供養。而本經卷七、八、九中皆有建塔供養過去佛的記載;至於佛涅槃之後,則當時印度共有八國平分佛陀舍利起塔供養;後阿育王時有在家信徒所組成的菩薩集團,以禮拜佛塔而對佛陀產生堅定信仰,此一佛塔信仰團體即發展成後來的大乘佛教教團[11]。 印順法師也指也「大乘佛法」是從「對佛的永恆懷念」而開顯出來,而造塔供養塔即是其中的懷念方式之一[12], 本經中廣泛地談到造塔供養塔的功德,可見亦有大乘思想之根苗。此外,本經中有卷九聲聞品。卷三〈授記辟支佛品〉、卷二〈報施受供養品〉由聲聞乘、獨覺乘、而至佛乘,可知隱然有大乘思想的痕跡。 | ||||||
(六) | 就形式而言,本經最多的是「譬喻本生」的形式。其次是「譬喻授記」的形式,其餘是零星散在各卷中的「譬喻」形式。 | ||||||
(七) | 全經幾乎都是循同一模式撰寫,其結構約可分為五部分︰(一)開端是佛在某地。(二)敘述某一眾生的現在情況。(三)由佛陀敘述此眾生的過去世中之事。(四)拉回現世,佛給予一訓示做結論,並證明過去某眾生即現在某眾生。(五)以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結尾。而在用詞遣字上,也常以同樣的語詞,同樣的句法一再出現各則故事中,是以經中的大多故事,都缺乏文學的創造性與趣味性,給予以非常呆板枯燥,千篇一律的感覺。唯有少數不套格式而寫的故事,顯得較為有趣。[13]。 |
賢愚經,十三卷六十九則,元魏時慧覺、威德等八僧共譯於西元四四五年。現存的漢文譯本有二種,宋元明版收有十三卷六十九則,稱為〈賢愚因緣經〉;麗本收有十三卷六十二則,稱為〈賢愚經〉。今大正藏本依高麗本為底本,再依宋元明三本補上計為十三卷六十九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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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賢愚經〉。此外,藏文譯本有十二卷五十一則,稱〈賢愚經〉或〈賢愚種種喻教經〉,譯出年代至少在西元六三二年以後;蒙古文譯本有十二卷五十二則,譯出年代至少在一二六九年後。[14]
至於賢愚經的翻譯,編纂因緣,及其性質由出三藏記集卷九〈賢愚經記〉可知[15]︰
「十二部經蓋區別法門。曠劫因緣,既事照於本生,智者得解,也理資於譬喻。賢愚經者,可謂兼此二義矣。河西沙門釋曇學、威德等凡八僧,結志游方遠尋經典,於于闐大寺遇般遮于瑟之會。般遮于瑟者,漢言五年一切大眾集也。三藏諸學各弘法寶,說經講律依業而教,學等八僧隨緣分聽。於是競習胡音折以漢議,精思通譯各書所聞,還至高昌乃集為一部。……以為此經所記源在譬喻,譬喻所明兼載善惡,善惡相翻則賢愚之分也。前代傳經已多譬喻,故因事改名曰賢愚焉。元嘉二十二年歲在己酉,始集此經。……」
由上所述可知此經是河西沙門八人等,為尋覓經典而入於于闐,於大寺之般遮於瑟會遇三藏諸學者宣說經律,乃各書其所聞,後返回高昌,遂集成此書。而其性質是十二部經中之阿波陀那,所要彰明的佛理是善惡因果,所以內容以譬喻與本生為主;由於前代名為譬喻的經典已多,所以此經以「善惡相反,正是賢愚之分」,而命名為賢愚經。
賢愚經是阿波陀那集,全經六十九則約可分為下列四種形式︰
(一) | 本生︰以世尊本生為最多;亦有世尊與弟子前世因緣之本生,如佛與阿難、舍利弗及提婆達多、迦葉、憍陳如等五人諸種本生之事,亦有二則天子本生(四一、四四則),一則動物(蛇)本生(二○則)。全經以第一則「梵天請法六事品」開始,敘說世尊得道後,不欲住世欲立即入涅槃,梵天則敘述世尊六本生之事,件件都為救度眾生而不惜生命,請佛住世度眾生。以世尊之本生開頭,
p. 89 再來講譬喻,是有其寓意的編纂方式。全經中約包括一、二、三、一二、一三、七、二一、三八、四一、四二、四三、四四、四五、五○、五三、六三、六八、等則是本生形式。 |
(二) | 譬喻本生︰以佛之大弟子們的譬喻本生為最多;次及一般居士。大弟子們如師質子摩頭羅世質、無惱指鬘、五人比丘、優波斯、阿難、尼提、富那奇、金利弗、大劫賓寧、阿那律、彌勒、婆世躓、檀彌離、象護等等;不但彼皆成阿羅漢,又如佛度的五百乞兒、五百盲人亦皆證果;大居士則描寫二位女位性毘舍離及蘇曼,毘舍離並自證阿那含果。全經中約包括︰四、六、八、九、一○、一一、一四、一六、一五、一八、二三、二六、二八、二九、三○、三三、二二、二四、三四、三七、三一、二六、二五、三五、四七、四六、五一、六九、六六、六五、五七、五六、五五、四五、四六、四七、五○、五三、五二、五四、等則;占全經中最多的一種形式。 |
(三) | 現在譬喻︰包括只言今世之事的五則「海神難問般人品」,及四八則「達須起精舍」二則。須達起精舍,在敘述給孤獨長者以金舖地買下太子花園,為佛僧起精舍之事。諸經律中屢提及此事。 |
(四) | 譬喻授記︰共有三則。一七則敘述阿育王為小兒時遇佛,以土當穀供佛,佛記其於佛涅槃百年後,當得作王並為佛起八萬四千塔分布供養佛之舍利。五八則佛為二聲聞說四諦法命終生天之鸚鵡,授記此二鸚鵡最後皆可成為辟支佛;六二則敘述一梵志施佛少許白氈作補衣用,得佛授記將來成佛之事。 |
(五) | 混合譬喻︰包括二則。二○則包括兩部分一是譬喻授記︰敘述佛為貧女難陀授記之事,二是譬喻本生︰佛自說本生中然燈供佛,得佛授記之事。五八則︰包括彌勒譬喻、阿那律本生、彌勒授記、彌勒本生等形式,內容與中阿含說本經類似。 |
又就全經的結構言,每則幾乎均以如下形式表之︰
(A) | 如是我聞。 |
(B) | 一時佛在××地方。 |
(C) | 主題部分。 |
(D) | 佛說此時,一切大眾,敬奉佛教,歡喜遵承,皆共奉行。 |
此種形式是依照阿含經的書寫方式,是非常正式的經典形式。撰集百緣經也是類似形式,然少了「如是我聞」四字;「如是我聞」四字,為經典的開頭語,釋尊於入滅之際,曾對多聞總持的弟子阿難,言其一生所說之經藏,須於卷首加上「如是我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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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語,以與外道之經典區別。「如是」,係指經中所敘之釋尊言行舉止。「我聞」,則指經藏編集者阿難自言聽聞於釋尊之言行[16]。一切阿波陀那的經典,都在阿含律藏以後方成立,自不具備「如是我聞」的性質,也因此除賢愚經外,其餘阿波陀那的經典均無用此四字開端;然賢愚經中確實以佛為中心,每一則故事的開頭與結尾,皆必有世尊的參與。此外有時在A之前,有一小段佛理的論述做為開端如二一則;又有時在C之後,D之前,會有一小段對D所作的結論如八、九則;然皆屬少數,絕大數以ABCD四個部分構成一則。
賢愚經的內容非常豐富,約可分為下列數點而言︰
(一) | 強調孝順的重要︰七則〈須闍提品〉,由阿難贊一七歲小兒乞食養父母,以好菜與父母,破敗臭穢則自吃之孝行,而引起世尊自說本生中之孝行。並強調以孝順之功德方能「上為天帝,下為聖主,乃至成佛三界特尊,皆由斯福。」 | ||||||||||
(二) | 佛法的功效,可使人平安且得珍寶︰如五則海神問海上商船之種種疑難,由於商主皆能以佛法答之,海神不但未翻覆其船,並送其無數珍寶。又五八則敘述鸚鵡聞法生天;五九則敘述鳥聞比丘誦經生天;六○則五百雁聞佛說法生天;都是敘說鳥類聞法脫動物身來彰顯佛法之功效。 | ||||||||||
(三) | 佛與外道之對抗︰一四則敘述六師與佛較現神通,佛共現十四日神通,六師不堪一擊,佛度無數眾生(包括地獄道),佛並說本生修福德之事。 | ||||||||||
(四) | 弘揚法句經︰二二則中佛以法句經贈予摩訶斯那女,並言「過去諸佛如恆河沙,盡說法句,未來諸佛如恆河沙,盡說法句」。 | ||||||||||
(五) | 弘揚毘沙門天王︰二二則敘說沙門天王聞摩訶斯那女誦法句經即佇立恭聽,並心生歡喜稱摩訶斯那女為「姊妹」;並告其若念經或供養眾僧時,亦將功德迴向毘沙門天王及其眷屬,毘沙門天王有天耳即能聽聞,而派其眷屬擁護是人。依據佛典記載,毘沙門天王是四大天王中之多聞天,也是四大天王中最為熱心護持佛法之神祇[17]。二二則弘揚毘沙門天王,一則顯示誦經之功效,一則亦顯示毘沙門之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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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弘揚彌勒將下生成佛之事︰二二則敘述彌勒將於五十六億十千萬歲後來此世界成佛,廣度眾生。五七則中敘述彌勒成佛後,將持佛之遺教三次會度釋尊所未度盡之眾生。而弘揚彌勒成佛之目的,在勸人今世應勤修善法,即使在此末法時代,未能離生死,當於人天受無窮福,俟彌勒成法時,可聽彌勒說法而得解脫。 | ||||||||||
(七) | 善惡業報福禍之事︰此項可謂全經之主旨所在,全經中大部分的則數都在宣說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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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含有大乘思想︰本經的中心思想仍屬小乘,在在處處宣揚小乘四果,然其中亦含有大乘思想。三四則中言「復有發意趣大乘者,復有堅住不退地者。」又二○則中貧女難陀以燈供佛,目連欲不其燈,世尊語其「非汝聲聞所能傾動」,又言此燈是「發大心人所施之物」,又佛授貧女難陀將來成佛之記。此皆寓有貶聲聞而肯定「發大心」上求佛道之大乘意味。又五七則言「發無上正真道意」,而六七則言「發大乘心逮不退者」,是皆大乘思想,用明用「大乘」二字。 |
(二) | 大量採用經、律部中故事,尤是律部故事甚多,如五七則「婆婆離品」中,有關阿那律本生及彌勒授記部分;及三四則富那奇事四六則優婆斯事、四七則兒誤殺父事;五一則百頭魚前生事;三五則尼提之事;則散檀寧長者一生事;二一則貧女難陀事;一四則降服六師品等等皆由各律部中出來;而如六則尸毘王本生、頂生王本生等,則由阿含經中出來。(詳細出處見附表) |
(三) | 故事內容豐富︰(a) 有時一則含有一個或數個其他經律中之故事,並又穿插敷衍出其他經律中所無之事。如三七則毘含離母之事中間有一段,特叉尸利王欲試舍衛國有否智者之段,與雜寶藏經中四則棄老國中天神問難國君之段同,又毘舍離母以四事供養眾僧見於律部[18];此外如毘舍離出生至婚嫁生子之事,則為本經獨有的舖陳。又如二三則「尸利苾提」品中見女餓鬼段所描述的,與律部億耳入鬼城中見女餓鬼一段同,然其餘則自行敷衍而成[19]。又三八則佛最先度憍陳如等五人之因緣,用撰集百緣經卷四「蓮華王舍身作赤魚緣」之佛本生,再加入五人為木工之故事而成。又六七則優波掬多尊者之事,大莊嚴經論中只有尊者要求魔變佛相一段;本經則有尊者之狗之事,亦有優波掬多前生在佛世時之事;及其自說本生之事。又如五二則指鬘比丘之譬喻本生中,又插入律部中波斯匿王見形陋聲美比丘之事[20];又如二二則內容豐富包含了毘沙門天王以及彌勒成佛之故事,
p. 93 又包括了摩訶斯那女自割股肉和藥煮燉,供養病比丘,佛因制戒禁止比丘食人肉之事,而此段又出於律部[21]。 |
(四) | 雖如撰集百緣經般,每則有固定結構,然卻不似撰集百緣經般,對故事內容也循同一模式描寫,而令人感到枯燥。賢愚經的文筆酣暢,馳騁於神秘的幻想的文學領域,使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勝。能如上面第二點所言,任意組合隨意安插經律故事,而安排巧妙;此外如三四則中描寫佛五百弟子之大顯神通;三六則佛化成幻王之莊嚴特出,都是極盡描寫之能力。無怪乎蒙古譯本稱其為「譬喻大海」。 |
(五) | 敘說諸多女居士之事︰雖然各經律及諸譬喻經中亦有女居士之事,然無有如本經中敘述之多、之長,有各女居士皆是佛門大德大護法;如三七則敘述毘舍離母之事;二二則摩訶斯那女之事;一九則婆羅門女差摩事;六五則蘇曼女之事;而二○則貧女則記難陀蒙佛授記將來成佛之事。蓋在印度重男賤女的風俗下,能特別彰顯女子的可以成為大居士,可以成佛,可以證道(一六則微妙女尼事),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
則 | 賢愚經 | 卷 | 則 | 經名 |
一 | 梵天請法六事品 1妙色王本生 4曇摩紺太子本生 6尸毘王本生 | 三四 三五 二四 | 撰集百緣經(善面王求法緣) 同上經(梵摩王太子求法緣) 增壹阿含 | |
三 | 二梵志受齋品 | 五九 | 撰集百緣集(二梵共受齋) | |
四 | 波羅捺人身貧供養品 | 七二 | 同上經 善愛比丘尼生時有自然食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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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海神難部船人品 | 二 | 四 | 雜寶藏經棄老因緣 法句譬喻經喻華香品之二 |
六 | 恆達伽品 | 九八 | 撰集百緣經(恆達伽緣) | |
七 | 須闍提品 | 二一 | 雜寶藏經 王子以肉濟父母緣 | |
八 | 波斯匿王女金剛品 | 二○ | 雜寶藏經(波斯匿王醜女賴提緣) | |
九 | 金財因緣品 | 八三 | 撰集百緣經(寶手比丘緣) | |
一三 | 慈力王血施品 | 一一 | 根有律破僧事 | |
一四 | 降六師品 | 五一 | 四分律卷五一 | |
一六 | 微妙比丘尼品 | 三○ | 根有律雜事(瘦瞿答彌事) | |
一八 | 七瓶金施品 | 五一 | 撰集百緣經(賢面慳貪受毒蛇身緣) | |
二○ | 貧女難陀緣 | 一二 | 根有律藥事 | |
二五 | 長者無耳目舌品 | 三四 | 舊雜譬喻經 | |
二六 | 貧人夫婦疊施得現報品 | 七三 | 撰集百緣經(白淨比丘尼衣裹身生緣) | |
二八 | 金天品 | 九 | 道略集雜譬喻經 | |
三○ | 散檀寧品 | 一四 | 根有律藥事 | |
三三 | 五百盲兒往返逐佛緣品 | 三二 | 眾經撰雜譬喻經 | |
三四 | 富那奇緣品 | 二~四 | 根有律藥事 | |
三五 | 尼提度緣品 | 一九 四二 | 四三 | 大莊嚴經諭 出曜經 有部毘奈耶 |
三六 | 大劫賓寧品 | 八八 | 撰集百緣經(罽賓寧王緣) | |
四二 | 善事太子入海品 | 一五 | 根有律破僧事 | |
四五 | 阿難總持品 | 一四 | 眾經撰雜譬喻經 | |
四六 | 優婆斯兄所殺品 | 六 | 有部毘奈耶 | |
p. 95 | ||||
四七 | 兒誤殺父品 | 五八 | 十誦律 | |
四八 | 須達起精舍 | 五○ | 四分律 | |
四九 | 大光明始發無上心品 | 五三 | 大莊嚴經論 | |
五一 | 迦毘梨百頭品 | 一四 九 | 摩訶僧祇律 有部毘奈耶(十八頭魚) | |
五二 | 無惱指曼品 | 三八 三一 | 雜阿含 增壹阿含 | |
五七 | 婆婆離品 | 六 | 根有律藥事 | |
五九 | 二鸚鵡聞四諦品 | 三九 | 眾經撰雜譬喻經 | |
六○ | 五百雁聞佛法生天品 | 六○ 一○○ | 撰集百緣經(五百雁聞佛說法因緣) 雜寶藏經(五百雁聞法生天緣) | |
六四 | 頂生王品 | 六○ | 中阿含 |
雜寶藏經,共十卷,一二一則。出三藏記集記西域沙門吉迦夜, 於北魏孝文帝延興二年(宋明帝泰豫二年,A.D.473),與沙門統曇曜共同譯出, 卷二云︰ 「右三部(包括雜寶藏經等),宋明帝時,西域三藏吉迦夜,於北國以偽延興二年,共僧正曇曜譯出,劉孝標筆受,此三經並未至京都。」[22]
文中明確指出雜寶藏經乃吉迦夜與曇曜共譯,且此經未流傳至南方。至於筆受者劉孝標所處所代,與世說新語的註者南朝梁的劉孝標非同一時代,因此不是同一人。
雜寶藏經的梵文原本今已散失,學者無由知其梵本原貌,日本「南條目錄」第一三二九條,載其梵名為(Samyukt-aratnapitạka-Sūtra),大概是按漢譯之名,再翻回梵文的經名[23]。由於本經卷九(一一一)則記有「難陀王與那伽斯那」共論緣,難陀王即是指希臘人大夏王彌蘭陀(或彌蘭)王,而「那伽斯那」即是那先比丘,他們的年代約在佛滅後二百年頃;又卷八九四則記「月氏國王與三智臣作善親友緣」中,言月支王名栴檀罽尼吒,其第一智臣是馬鳴尊者。栴檀罽尼吒王即迦膩色迦王,與馬鳴尊者關係深厚,馬鳴應為西元二世紀初人(A.D.100-160),與迦膩色迦王的時代相當[24]。因此本經可視為在西元二世紀之時完成。又由於卷八的九三、九四則均提及迦膩色迦王,卷九(一一一)則提及彌蘭陀王,而此二王均曾統治西北印度,可見雜寶藏經應是出於西北印度的作品[25]。
雜寶藏經的內容,是收錄散在北傳四阿含經中,和各部派所傳律藏中,有關譬喻,因緣,本生等的部分,雜然集錄而成的經集。其性質相當於十二部經中的譬喻[26]。雖然內容龐雜,然各卷的主旨及形式,仍有脈絡可尋,茲分析如下︰
(一) | 卷一(a)就內容言,強調尊親孝養的重要, 及不孝之惡報。由二至八則,皆在說明世尊於過去世中孝養父母的種種崇高偉大的德行,或因違逆父母而入地獄之事。如二則敘說世尊往昔為人子時,曾犧牲己命以己身之肉供養父母,使父母得以存活;又四則在棄老國中獨不遺棄己之年老父親;又二則言做仙人時,乃至三則為動物——鸚鵡時,皆不忘供養父母之責。又七則言因昔以錢奉養母親,而得分別在琉璃城、頗梨城、白銀城、黃金城四城受玉女及如意寶珠等大快樂;但因曾抓拔母親頭髮亦墮地獄受頭戴火輪之苦。這皆以世尊為例,以彰顯孝親之重要。 一則十奢王緣,與印度兩大史詩中羅摩耶那一書中主角──羅摩王子的故事相同。在彰顯兄弟皆能體察父意,不爭權勢互相讓位,兄友弟恭使得風調雨順,國泰民安。 p. 97 (b)就形式而言,二至八則皆是本生談的形式。 大體而言,皆是三段式的結構︰(Ⅰ)言佛當前的事緣;(Ⅱ)佛就當前事緣,廣說過去生中事,以明非但今生如是,過去世亦曾如是;(Ⅲ)結合過去世與當前的人事。常有「爾時××,我身是也。」之句。例如三則「鸚鵡子供養盲父母緣」︰ ┌本(Ⅰ)言佛在王舍城,告諸比丘不供養盲父母,與供養父母之罪福業報。 │ 諸比丘言佛常贊嘆孝順父母之功德。 │ (Ⅱ)佛言非但今日,於過去世亦如此。例如往昔雪山之中,有一鸚鵡為供養父母, │ 採好華果稻穀,為田主捕獲,田主感於鸚鵡的孝心,放歸並允其日日來採。 └生(Ⅲ)佛復言爾時鸚鵡,我身是也。爾時田主,舍利弗是;爾時盲父,淨飯王是。爾時盲母摩耶是。 另一則「十奢王緣」,是譬喻形式。九則「鹿女夫人緣」是本生因緣形式。 | ||||||||
(二) | 卷二︰
p. 98 其次亦有譬喻形式,說今生事跡[28]。如一六則言須達長者婦供佛獲現世福報的經過情形。 其次亦有譬喻本生形式[29]。如二○則言波斯匿王有一醜女,王匿藏之,及長為其嫁夫並囑夫匿藏之,後醜女至心求佛而獲感應容貌變美。波斯匿王遂前王問佛此醜女罪福之事,佛遂為說醜女前世所造之善惡因緣。 | ||||||||
(三) | 卷三︰ (a)就內容言,以有關佛及弟子今世受惡口毀謗的前世因緣為主。其中大多數則皆在言佛與提婆達多前世之因緣,提婆達多生生世世皆在毀謗佛,即使二者均為動物身分時亦是如此[30];唯有三九則是言八天子次第問佛天宮福報多寡的前世因緣。二八則言佛弟子仇伽離因毀謗舍利弗、目連行淫而墮地獄之事。 (b)就形式言,以世尊的本生譯最多[31];如三一則「共命鳥緣」︰ ┌本(Ⅰ)佛在王舍城,諸比丘問佛,提婆達多是佛堂弟,何以常欲害佛。 │ (Ⅱ)佛言不但今世,過去世亦如此。昔雪山有一共命鳥一身二頭, │ 其中一頭見另一頭常得美果食之,遂食毒果,二頭俱死。 └生(Ⅲ)佛言爾時食甘果者,我身是也。爾時食毒果者,提婆達多是。 其次有譬喻本生之形式[32],如二八則「仇伽離謗舍佛等緣」,譬喻部分言仇伽離謗舍利弗目連行淫之事件,本生部分即言彌勒本生之事。 另外,三八則是本生形式。八天子自言在天宮受福多寡,是由前世為人時對父母孝養多寡之因緣而定。 | ||||||||
(四) | 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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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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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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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卷七︰ 卷七的內容較駁雜,約可分為四部分而言︰(a) 有關佛今昔世中之種種事,如七九則「婆羅門以如意珠施佛出家得道緣」言佛度婆羅門外道之事及昔生度化之因緣;八○則「十力迦葉以實言止佛足血緣」,乃在彰顯佛生生世世皆以慈悲心、無害人心、怨親平等之心待眾生。八一則「佛在菩提樹下魔王波旬欲來惱佛緣」,主旨在說明代表人性追求真理美善的佛,生生世世是不會被代表人性中邪惡墮落的魔波旬所擊敗。八二則「佛為諸比丘說利養災患緣」乃佛為比丘說貪求利養之害,以乃己生生世世不求利養之事。 就形式而言,此部分七九一八二則皆是譬喻本生之形式。 例如七九則︰ 譬 Ⅰ、言佛告婆羅門所持如意珠之來源及其功用。使婆羅門心生歡喜,以珠供佛得道。 喻 Ⅱ、佛說往昔之世佛與此婆羅門的當時身分,及佛度化彼之事跡。 本 Ⅲ、佛結論云︰「爾時××我身是也;爾時××,今此婆羅門是也」等等。 生 (b) 言諸眾生生天之因緣,包括八三一九○則。 能生天的眾生身分有如︰臨被刑殺之賊、刖手足之人、長者、貧人、出家者等,能命終生天所殖之福為︰見佛歡喜、受佛施食、請佛乘車、以氈供佛、聞佛說法心生歡喜、出家修行等等。 就形式而言,此部分是譬喻因緣之形式,其結構一致,分析如下︰ p. 102 Ⅰ、主角人物現世所殖之福。 八三則︰有一臨刑賊人,於赴刑場途中,逢見如來,心生歡喜。 ↓ Ⅱ、命終生天為天子。 ↓ 命終生天。 Ⅲ、以天子身來供佛報恩, 感佛恩德,來下供養,佛為說法,得須陀洹。 得聞佛說法,須陀洹果。 ↓ Ⅳ、佛告諸比丘此天子生 佛告諸比丘此天子昔在人中,為王所殺,臨死之時, 天之因果。 見佛歡喜,乘此善因,生彼天宮。 (c)有關阿羅漢祇夜多之事跡。包括九一、九二、九三、三則。 敘述祇夜多出世於佛入滅後數百年的北印度罽賓國,為一得道有大神力的阿羅漢,曾降服二千羅漢共同發出神力皆驅逐不走的惡龍王阿利那,祇夜多只在龍池邊三彈指告誡惡龍王︰「速離去,不得住此」,龍王即行離去。 又記月氏國王栴檀罽尼吒(即迦膩色迦王)欲見祇夜多,躬自與臣從往訪,然祇夜多靜默端不迎,王見其威德,倍生敬信,後得其「王來時道好,去如來時」之教誡而還其國。 又祇夜多曾與弟子於路中見一鳥,而告弟子此鳥過去生中曾為其子因緣故事;及曾五百世投胎為狗,常為飢渴所惱之事。 九一、九二、九三、三則有關祇夜多的記事,與付法因緣傳卷五所載之達摩蜜多傳符合 [33], 又多羅那多 (梵Tāranātha)之印度佛教史第十二章載,迦濕彌羅國有師子王, 出家名為善見 (梵Sudar'sana)證得阿羅漢果而說法, 時有健陀羅甸之迦膩色迦王聞德,往迦濕彌羅聞其法,供養佛塔及僧伽。亦可視為同一事實之記載。由是推知,祇夜多,達摩蜜多,善見恐係異名同人,而曾為迦膩色迦王之師[34]。 這三則的形式,九一則,「羅漢祇夜多驅惡龍入海緣」、九二則「二比丘見祇夜多生天緣」是譬喻因緣形式、九三則「月氏國王見祇夜多緣」是譬喻形式。 p. 103 (d)九四則「月氏國王與三智臣作善親友緣」,敘述月氏國王栴檀罽尼吒與三智臣馬鳴菩薩、摩吒羅、良醫等友善的故事。形式屬譬喻。 | ||||||||
(八) | 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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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卷九︰ 就內容而言,全卷各則中除一○六則鬼子母外,皆沒有佛的參與其中,性質是將各種趣味故事附會上佛法的雜集。 一○二則「迦旃延為惡生王解八夢緣」,又稱八夢經,是一則以夢為全經主題之「夢經」。內容敘述迦旃延教化其本國之暴君生王,王深敬佩,欲歸依佛法。後有婆羅門嫉之,適逢王夜夢八事,呼婆羅門占夢,婆羅門歪曲八夢之意義,迦旃延指摘其奸計,並另為王解說八夢,日後一一符合前兆,王乃懺悔恭禮,歸依三寶之事。是譬喻因緣之形式。 一○三、一○四則皆言惡生王今生得金錢粟寶缽之事,並溯及過去生中布施之因。一○三、一○四則皆是譬喻本生形式。一○四則強調布施才能得富,求天而不布施是無用的。一○六則敘述佛度食人的鬼子母,並告鬼子毒其墮鬼道之前世業因。一○八、一○九則皆言邪祠之非。一○九則言子欲烝母,即時地自動裂開,身陷地獄。一一○則言悖逆子打母,立獲斷臂之現世報。一一二則言惡媳欲害其婆反害其夫之惡報。一一四、一一五則言至心求道,必能獲得果位。一一一則是難陀王(彌蘭王)與那伽斯那比丘(那先比丘)論道之事,此是歷史事實的記載。一一三則「貝耳伏藏」 p. 104 是一則有趣的民間故事。由一○五至一一五則全是譬喻形式。 | ||||||||
(十) | 卷十︰ 內容雜駁,是雜錄幾則不同性質的故事。 一六則「優陀羨王緣」,是譬喻因緣形式敘述優陀羨王夫人受八關齋戒出家一日,命終之後即得生天,王受感動,捨棄王位,亦出家修道成阿羅漢。太子王軍繼承王位,受佞臣所惑不恤國事,並派人前往殺害已得羅漢之優陀羨王。優陀羨王為度其子,遂讓王臣派來的殺手持其頭返,欲王軍懺悔殺父及殺羅漢的雙重罪愆。王軍見其父頭經斬數日,顏色不變,知是己錯,然旋又受佞臣蠱惑,不信因果,胡作非為。一日王軍於路上見尊者迦栴檀於道旁隱密處禪坐入定,遂生惡心用土撒埋尊者,後一大臣路過除拭尊者身上之土,並問尊者王軍行惡有何業報。尊者預言七日之後,王城將被雨土所埋。過後七日王城果被雨土所埋,大臣由先所挖地道逃出,並問尊者全城皆埋之因(以上譬喻部分),尊者為大臣述說過去世中此城人民所造之業(以上本生部分)。 一一七則敘述佛子羅云於佛出家六年之後方始出生,致使其母耶輸陀羅蒙受諸種羞辱,後釋迦族人作一火坑,欲將子投入火坑燒焚,耶輸陀羅求救無援向佛所祈禱,入火坑後變成水池母子處蓮花上。釋迦族人始知耶輸陀羅確實無妄語,此羅云確是處母胎六年而生的佛子。全則是譬喻形式。 一一八則敘一老婆羅常受人騙之事;後加結論言︰「是故智者,處世如鏡,善別真偽,為世導師。」;一一九則敘述一婆羅門婦欲害其姑,反喪己命之事;一二○則「是以動物為主角的故事「鳥梟報怨緣」;一二一則「婢羊共鬥緣」言瞋恚之可怕。此幾則亦皆是譬喻形式。 |
雜寶藏經中,亦有些故事本身含有梵文aupamya orupamā之義的譬喻,茲敘於下︰
一、 | 禽喻︰ 就形式而言,經中的禽喻多是釋迦本生的故事。然此處不就釋迦本生著眼,而以故事本身即有完整的upamā喻之義來論,茲約分三組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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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民間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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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就內容觀察,可知雜寶藏經中的譬喻,除了avadāna「阿波陀那」的譬喻之外,亦有一些含有(upamā)性質的譬喻,有趣的寓言性故事。 |
(二) | 全經內容正如其名,相當駁雜,其中有許多有關佛本生的故事;也有屬於古印度歷史事跡的記載,如十奢王、迦膩色迦王、彌蘭王、尊者祇夜多等的事跡[35],又如卷六七五則「差摩子患目歸依三寶得眼淨緣」、非本生,從治眼疾的咒文看,是屬於雜部密教的東西[36]。此外,也有些是民間流傳的故事。 |
(三) | 強調孝順的重要性,這是全經最具特色之處。其餘譬喻經類皆無此一特色。如卷一共九則故事,皆以教孝為主旨;其餘卷中亦零星有宣揚孝道之重要,或不孝之惡報者[37]。 |
(四) | 卷二、卷三中有關佛本生的故事中,多是談及佛與提婆達多之事。本生故事中,佛與提婆達多生生世世都是處於對立的立場,提婆達多多生累劫中,常設詭計欲陷害佛,佛雖慈心不瞋,不為所害,然亦未能立即度化之。這是極為有趣的現象,仿佛在暗示人性中善惡兩面永恆的對抗,代表善性的佛陀,雖不瞋恨怨怒於代表惡性的提婆達多,但惡性是永遠在伺機欲消滅善性,人類向上升華之路,宛如逆水行舟,稍不留意,即被波濤洶涌的惡性之流給拉回沖退;人類向上之路是上有理性指示的星天,下有非理性揭露的深淵,無底的黑暗,必需戰戰兢兢,一不小心就會粉身碎骨。佛陀代表人類善性圓滿的成就者,但這善性的圓滿,並不能保證其他人類惡性的必然消滅;在佛自身已全然皆善,因此代表惡性的提婆達多縱是如何費盡心機,也無法傷害佛陀的善,但對仍是凡夫的芸芸眾生,修行的路上,每個人必須要面對屬於自己的「提婆達多」的考驗。
p. 108 |
(五) | 本經應仍屬小乘思想。然經中亦有含藏大乘思想之根苗,如卷三二八「仇伽離謗舍利弗等緣」,與出曜經卷十誹謗品中「瞿波利比丘誹謗舍利弗等」之故事原型相同,然出曜經的重點在強調瞿波利比丘謗佛之非,而贊揚目連、舍利弗得阿羅漢的尊者,是「行過三界,淨如天金」。但在雜寶藏經中,除了仍言仇伽離比丘誹謗之非,不再是贊美目連舍利弗是阿羅漢的尊貴,而是在指責羅漢的自了漢做法之非,原文中云︰「當知聲聞人,不能為眾生作大善知識,所以者何?若舍利弗目連,為仇伽離現少神足,仇離伽必免地獄,不為現故,使仇伽離墮地獄,如此之事,佛作是說,是菩薩人。」 |
認為仇離伽的生陷地獄是目連舍利弗等聲聞乘尊者,不具慈悲救心的結果,若目連舍利弗具慈悲心為仇離伽現神通變化,仇離伽必不敢執意毀謗而可脫免墮於地獄之惡報。並舉一例說明若是菩薩,則不會坐視眾生有墮地獄之危而不顧。所舉故事言︰往昔有一定光仙人,共五百仙人住於山中修行,時有婦人行經此處為求避雨,在定光仙人處寄宿一夜。明日出去,諸仙人見之,遂謗言定光仙人必與彼女行淫,爾時定光仙為恐五百仙人因誹謗而墮地獄,即升虛空作種種神通變化,諸仙人見已起懺悔心,知是己錯向定光仙人懺悔而免重罪。最後結論云︰「知菩薩有大方便,真是眾生善知識。」,可知本經已有斥聲聞而贊菩薩之思想。
茲就雜寶藏經中,與他經有相類故事者,列表說明︰
雜寶藏經 卷二 一一則「兔自燒身供養大仙緣」 | 「撰集百緣經」卷四 三八則「自燒身供養仙人緣」 |
卷五 六一則「貧女人以氈施須達生天緣」 | 「撰集百緣經」卷六 五五則「須達多乘象勸化緣」 |
卷二 二0則「波斯匿王醜女賴提緣」 | 「撰集百緣經」卷八 七九則「波斯匿王醜女緣」 |
卷三 二八則「仇伽離謗舍利弗等緣」 | 出曜經卷十誹謗品 「瞿波利比丘謗舍利弗等之事」 |
p. 109 | |
卷三 三七則「老仙緣」中至「說是偈已」,言提婆達多貪於阿闍世王利養之事。 | 出曜經卷十四利養品中之偈,與提婆達多貪阿闍世王利養之事相同。後半二者所舉故事不同。 |
卷八 九六則「佛弟難陀為佛所逼出家得道緣」 | 出曜經卷二十四觀品中有佛度其弟難陀出家之事。 |
卷八 一○一則提婆達多放護財醉象欲害佛 | 法句譬喻經卷三、忿怒品亦有提婆達多放醉象欲害佛之事。 |
卷二 一○則「六牙白象緣」 | 1.大莊嚴論經卷十四六八則中。 2.雜譬喻經卷上(後漢失譯)九則雪山白象王有六牙的故事。 |
卷三 卅一則「共命鳥緣」 | 佛本行集經卷五十九。 |
卷二 十九「離越被謗緣」 | 舊雜譬喻經卷上,卅二則。 |
卷二 二一「波斯匿王女善光緣」 | 舊雜譬喻經卷上,二一則。 |
卷十 一一○「女人至誠得道果緣」 | 雜譬喻經失譯卷下二二則。 雜譬喻經卷下九則。 |
卷二 二三須達長者婦供養佛獲報緣 | 雜譬喻經(失譯)二八則。 |
卷八 九七則「大力士化曠野群賊緣」之本生部分 | 舊雜譬喻經卷上一則相似。 |
卷九 一一一則「難陀王與那伽斯那共論緣」 | 那先比丘經(大正三二冊)。 |
卷八 一○○則五百白雁聽法生天緣 | 撰集百緣經卷六六則「五百雁聞佛說法緣」。 賢愚經卷十三六○則「五百雁聞佛法生天品」 |
大莊嚴經論,十五卷,漢譯佛典中一直題為馬鳴菩薩造,後秦鳩摩羅什譯。但一九二六年呂德(Lüders)教授指出,根據近時在中亞龜茲地方所發現的梵文斷片其末尾的題記標示,作者是童受(Kumāralāta)而非馬鳴。但此論提出在學界引起爭論,多名西洋學者與日本學者各抒已見,尚未得到最後的結論[38]。中國現代佛學大師印順法師,則以自己的考證,認為是童受所著[39]。然作者究竟是誰,至今學界仍未成定論。
大莊嚴經論出三藏記集沒有收錄,法經錄以來的經錄皆有收載。而其書名,由法經錄、歷代三寶紀、大唐內典錄等現存諸經錄檢閱之,皆題名為「大莊嚴論」十卷或十五卷,沒有「經」字,唯開元釋教錄,題為「大莊嚴經論」,然其小註亦雲「或無經」字;而今流通的麗本則題名為「大莊嚴經論」,宋元明三本題為「大莊嚴經論」;而由近代發現的其梵文殘本的題名,應是「譬喻莊嚴」或「施設莊嚴」或「譬喻鬘」。可見「論」或「經」字是梵文原題所無的,而為後來所加上的。今大正藏中題為「大莊嚴經論」;日本的「國譯一切經」則題為「大莊嚴經論」,就本書的性質而言,即是佛滅後部派佛教時的佛教大師所造,因此稱「大莊嚴(經)論」是較妥的[40]。
本經論共九十則,是以說故事的形態,來達到宣說佛理的目的,是一種適應於通俗教化之佛書。全書共有九十則故事,
A、 | 就形式而言,可分為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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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就故事的內容言,前八十則「我昔曾聞」的故事,包括阿波陀那、本生、因緣;及一般與佛教有關之故事;如敘述佛陀在世之事跡,敘述佛陀度化除糞人尼提、慳吝長老首羅、剃髮師優波離、牧牛人、須達多長者之婢女福梨伽、波斯匿王等;並敘佛允大愛道出家、大愛道先佛入涅槃事;以及佛止拘彌睒比丘瞋恚爭鬥之事;亦敘述佛聲聞大弟子目連、舍利弗、億耳,及佛滅後之尊者優婆掬多、迦旃延等之事跡;又敘述眾多國王(師子國王、罽尼伽王、拘沙陀那王、盧頭陀那王)敬奉佛教之事。而後十則(八十-九十)則是一般民間故事,與佛理無涉,而被借用來譬喻佛理。因此綜觀大莊嚴論經之故事,無論其本身屬於何種性質,作用均在做為舉證、譬喻之用。因此,大莊嚴論經,可算是譬喻類之經典。 | ||||||||||||||||||||||||
C、 | 就九十則每則之主旨歸納言之,雖有對出家比丘之教示,然其重點則著重在顯示在家佛教的規范及德目。 對出家眾之教示︰如四一則言比丘應遠離利養;九則言多欲之沙門非真沙門;又寧為持戒殞命,不破戒苟生如一一、一二、六三則所言;並強調多聞而沒有實修是無用的如一三則言,唯有修道見諦方為真沙門如一九則言。 對在家信徒之宣教,則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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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莊嚴經論用了許多譬喻(Upamā)的詞語, 來對不同的佛理做種種的描述。茲略述於下︰
(a) | 三則中形容應視眾僧平等,無高下之分。 「譬如大叢林,薝蔔雜伊蘭,眾樹雖參差,語林則不異,僧雖有長幼,不應生分別」 「譬如辛頭河,流註入大海,是等諸賢聖,悉入僧大海。」 「譬如雪山中,具足諸妙樂,亦如好良田,增長於種子,賢善諸智人,悉從僧中出。」 |
(b) | 形容財寶、貪欲之本質、及對人之禍害 四則︰「譬如蜂作蜜,他得自不獲,財寶亦如是,資他無隨己。」 六則「如魚吞鉤餌,如蜜涂利刀,亦如網羅襁,魚獸貪其味,不見後患苦,貴富亦如是,終受地獄苦。」 三六則「毀犯於戒行,貪嗜著五欲,如陀隱入穴,還出則螯人。」 |
(c) | 形容瞋恚 六○則「我今為汝說如是法,當聽是喻。如指然火,欲以燒他,未能害彼,自受苦惱。瞋恚亦爾,欲害他人,自受楚毒。身如乾薪,瞋毒如火,未能燒他,自身焦然。」 |
(d) | 形容多聞而不見道者。 一三則「譬如盲執燈,照彼自不睹。」 |
(e) | 形容人身 三○則︰「此身如聚泡,芭蕉及泡焰,四大陀纏擾」「觀身如蛇篋,陰如拔刀賊,欲如怨詐親,諸根如空聚。」 |
(f) | 形容利養之害 四一則︰「利養雹」,以雹雨譬喻利養之害。「利養過毛繩,絕於持戒皮,能破禪定肉,折於智慧骨,滅妙善心髓。」 p. 115 |
(g) | 形容世尊 四七則「爾時世尊,猶如睛天無諸雲翳。出深遠聲猶如雷音。如大龍王,亦如牛王。如迦陵頻伽聲,亦如蜂王。又如人王,如天伎樂,出梵音聲。」 |
(h) | 批評外道修苦行,自虐其身之無益。 「如牛駕車,車若不行,乃須策牛,不須打車,身猶如車心如彼牛,以是義故,汝應炙心,云何暴身。」 |
(i) | 形容死。十三則「死大軍」、「死虎」、「死王」。 |
以上皆是用數句譬喻語來譬喻佛理的形式,且多是以具體的實相來做譬喻,使抽象的佛理容易了解。
又六四則中言「我昔曾聞鴿緣譬喻」,此是在敘述一則佛本生中聽故事,然不稱本生,而稱譬喻,此譬喻在此應是「寓言」故事,此鴿與鷹的寓言故事,應是印度的民間故事,佛家將之取材來做為世尊本生中之故事。
又八○則至九○則,是以整個故事為譬喻,先說一與佛法完全無涉之故事,或是寓言或非寓言只是一般故事,後再以此故事中之諸細節,逐一來譬喻、比附佛法。可說是譬喻(Upamā)的形式。
(a) | 三則中「汝寧不聞如來所說四不輕經。王、蛇、火、沙彌都不可輕」。雜阿含卷四六,1126經︰「佛告大王,有四種雖小而不可輕。何等為四?剎利王子年少幼小而不可輕;龍子年少幼小而不可輕;小火雖微而不可輕;比丘幼小而不可輕。」) |
(b) | 六八則︰「時有人疑,誰應起塔而修供養,爾時世尊欲斷疑故,說三種人應起塔供養。何謂三種?佛、漏盡阿羅漢、轉輪聖王。」;長阿含經卷三游行經︰「佛告阿難,天下有四種人應得起塔,香花繒蓋伎樂供養。何等為四?一者如來應得起塔。二者辟支佛。三者聲聞人。四者轉輪王。」) |
(c) | 四則︰「塔為人中寶」之句,抑或亦由長阿含經「塔」之思想轉化而來。 |
(d) | 二七則中有「佛說三不堅,貿易於堅法」,出於增一阿含卷十二第十經中。所謂「以三不牢要求此三牢要。」 |
(e) | 六一則佛渡放牛人,為放牛人說放牛十一法,此則故事,是就雜阿含卷四七(一一四九)經「佛說放牛經」而加以敷陳、潤色,使阿含經中單調的說理,
p. 116 在此變成有趣的情節舖述,並將主旨也轉化,雜阿含經中佛是以牧牛人十一法來做譬喻教化比丘,此則成為佛度化了牧牛人。 |
(f) | 九則︰「如佛修多羅中亦說少欲為沙門本,如來昔日乞食訖,或時施與諸比丘等,或復置於水中用與諸蟲,爾時有二比丘乞食不足,而有飢色,從外來入,佛既見已而語之言今有餘食,汝能食不,一比丘言如來世尊說於少欲有大功德,我今云何貪於此食而噉之耶?一比丘言如來世尊所有餘食,難可值遇。梵釋天王等皆悉頂戴而恭敬之,我今若食,當益色力安樂辯才,如是之食甚難值遇,云何不食?於是世尊贊不食者」。 |
此記事中阿含卷二三(八八)經「求法經」亦有記載,然漢巴兩藏共傳世尊將殘食,瀉著無蟲水中」;與論中著「有蟲水中」相反。論中又多了一比丘言「梵釋天王皆請世尊殘食而食之」一段。
由上比較,可知大莊嚴經論的作者,始終是自由地引阿含經句,再藉由故事的素材的舖排敘述,來彰顯佛理。而所引用的阿含文獻,又與現在流行的漢巴兩系阿含,稍有出入。[47]
卷 | 則 | 卷 | 則 | ||
四 | 十八 | 億耳比丘入鬼城之事 | 卅九 | 十誦律皮革法卷廿五 | |
四 | 廿二 | 貧女以兩錢施舍,得現世王妃報 | 四 | 四一 | 雜寶藏經「貧女以兩錢布施即獲現報」 |
五 | 卅四 | 農夫得伏藏被王捉囚,因悟佛說財寶是毒蛇 | 上 | 六 (b) | 眾經撰雜譬喻經 |
四 | 廿一 | 弗羯羅衛城畫師罽那設食供僧獲報 | 四 | 四二 | 乾陀衛國畫師罽那設食獲報緣 |
六 | 四○ | 一比丘捕獲賊三打令三歸依之事 | 三 | 卅 | 撰集百緣經「劫賊惡奴緣」 |
七 | 四三 | 佛度除糞人尼提 | 十九 | 出曜經「花品」 | |
六 | 卅五 | 賢愚經、尼提度緣品 | |||
八 | 四八 | 佛度慳貪周羅居士之事 | 十二 | 出曜經「信品」 | |
上 | 眾經撰雜譬喻經九則 | ||||
八 | 四六 | 栴陀羅六子守佛戒不執行殺而被王殺之事 | 十 | 出曜經學品 | |
五 | 二七 | 阿育王施眾僧半果之事 | 三 | 阿育王傳 | |
四 | 阿育王經 | ||||
雜阿含經卷廿五 | |||||
廿五 | 六四一 | 阿育王半阿摩勒果因緣 | |||
十二 | 六四 | 尸毘王捨命救鴿 | 一 | 卅三 | 賢愚經「梵天請法六事」。 尸毘王剜眼施鷲緣 |
十四 | 六九 | 六牙白象本生 | 上 | 九 | 雜譬喻經(後漢失譯) |
二 | 十 | 雜寶藏經 | |||
十五 | 根有律藥事 | ||||
十五 | 七三 | 憂悅伽王二內官諍道理之事 | 二 | 二六 | 雜寶藏經二內官諍道理緣 |
十五 | 八六 | 國王養馬喻 | 十六 | 雜譬喻經(道略集) | |
十五 | 九○ | 稱伽拔吒之事 | 八 | 出曜經「念品」 鍾磬得寶 | |
十 | 五九 | 天神度貧人之事 | 九 | 一○五 | 雜寶藏經「求毘摩天望得大富緣」 |
When the multitudinous Abhidharma philosophy of Sarvastivadin developed, the literature of Buddhist avadāna stories also prospered. This is because that in the activity of secular teaching, the dharma preachers employed the biography of the Buddha, the bodhisattvas and arahant disciples as well as the folklores as examples to expound dharma. Therefore, many avadāna scriptures were compiled one by one.These include the parable scriptures of religious stories which contain avadāna only and other parable scriptures which add folklore stories to avadāna.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wo sūtras each of the two categories. Ths sūtra of Collected Hundred Occasions and The sūtra of Sagehood and Stupidity belong to the purely avadāna scripture, while The sūtra of Miscellaneous jewels and The sūtra of Great Adornment Commentary belong to other parable scriptures.
The methodology is to investigate these four sūtras individually. The steps are:
(1) | To examine the author, the translator and the time of writing and translation of each sūtra. | ||||||||||||
(2) | To analyze the style of each sūtra. The style may be classified into "avadāna of recognition", "avadāna of jataka", "avadāna of cause and condition", etc. There are only very few sūtras of purely parable. The analysis shows that avadāna has relationship of substance with time. The leading figure of the story is always put in the long stream of time to de-
p. 119 scribe the process of life in many periods of birth and death. The worldly and hidden sides are transformed into a series of events of religious side. Besides, these sūtras usually have particular centain modes in writing. Especially, the parable Sūtras of purely avadāna such as The Sūtra of Collected Hundred Occasions and the sūtra of Sagehood and Stupidity almost follow the writing style of the agama sū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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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To analyze the contents of each sūtra. It is found that these sūtras contain mainly the parable of karma and retribution. The thought of karma itself is very complicated, very deep and very profound. When the concrete face of karma is constructed by means of story, the language of karma is no longer abstract, mysterious and hard to understand, rather it has its own personality. The mysterious content of karma is thus reached by the different life encountering of each individual. It will make the devotees meet with the concrete and sentimental side of karma. | ||||||||||||
(4) | Conclusion: To conclud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ach sūtra. Although these four sūtrasbelong to Hinayana, they all have Mahayana thoughts. We may see that while Mahayana Buddhism was growing up, its root and bud were nurtured in the warm and fertile soil of avadāna. | ||||||||||||
(5) | Appendix. Since the stories of these four sūtras are also available in other sūtras and vinaya, we may understand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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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干瀉龍祥,《本生經類の思想史之研究》,第四章第三節中之(二、Avadān-s'ataka並撰集。)
[2] dināra︰漢譯塵那羅,陳那羅、陀那羅。意譯為金錢。見佛光大辭典「塵那羅」條,六冊,第5763頁。
[3] 法經錄卷六,撰集百緣七卷,吳支謙譯。
大唐內典錄卷二,撰集百緣經十卷,吳支謙譯。
開元釋教錄卷二,撰集百緣經十卷,吳支謙譯。
[4] 印順法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第二項「阿波陀那」第607頁。
[5] 卷三,二五、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五則。
[6] 卷三,二二、二三則。
[7] 卷三,二四、三○則。
[8] 大正30-297中。
[9] 大正27-866上。
[10] 大正1-893上。
[11] 見佛光大辭典(塔條),六冊,第5421頁。
[12] 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中第43頁-52頁。
[13] 如四○則、五九則、八○則、九九則等。
[14] 參考國譯一切經本緣部「賢愚經解題」第61頁。及參考釋依淳法師《本生經的起源及其開展》,〈賢愚經〉一節第215~第216。
[15] 大正55-67下。
[16] 佛光大辭典第三冊,第2366頁下。
[17] 見兩撥子編毘沙門天王法彙,第1頁,彌勒出版社78年10月出版。
[18] 大正22-卷十628。
[19] 大正23,根有律皮革事卷上1051上。
[20] 大正24,根有律毘奈耶雜事,卷四221-222下。
[21] 大正22,四分律卷四二,868下-869上。
[22] 見大正55,13中。
[23] 見國譯一切經十五冊,本緣部(一),雜寶藏經題解,第123頁。
[24] 見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七章第二節第三項「馬鳴」第335頁。
[25] 參考釋依淳本生經的起源及其開展第八章第三節第六項,「雜寶藏經」第214頁~第215頁。
[26] 同註23。
[27] 有關世尊本生的有:一、一一、一二、一三、一四、一五、一七、二二則。
[28] 有關譬喻形式有︰一六、二四、二三、二五、 二六則。
[29] 有關譬喻因緣形式︰二○、二一、一八、一九則。
[30] 卷三中除二八、三九則外,由二七至(除二八外)三八則皆言世尊與提婆達多之事
[31] 卷三中︰二九則至三九則。
[32] 卷三二七、二八則。
[33] 大正50,316。
[34] 參見佛光大辭典四冊第3921頁中~下,(祈夜多)條。
[35] 分別為卷一一則有「十奢王緣」;卷七有九一則「羅漢祇夜多驅惡龍入海緣」,九二則「二比上見祇夜多得生天緣」、九三則「月氏國王見阿羅漢祇夜多緣」。九四「月氏國王與三智臣作善親友緣」。
卷九,一一一則「難陀王與那伽斯納」共論緣
[36] 同註25。
[37] 如卷二一四則「波羅奈國有一長者子共天神威王行孝緣」。
卷二一五則「迦尸國王白香象養盲父母並和二國緣」。
卷二一六則「波羅奈國弟微諫兄,遂徹承相勸王教化天下緣」。
卷二一七則「梵摩達夫人妒忌傷子法護緣」。
卷九一一○則「不孝子受苦報緣」。
卷九一一二則「不孝婦欲害其姑反殺其夫婦緣」。
卷十「婆羅門婦欲害姑緣」。
[38] 可參考《梵語佛典導論》中〈贊佛文學〉中所言,第178頁-179頁。
[39] 可參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一書,第329頁。
[40] 參考《國譯一切經》十八冊本緣部八、〈大莊嚴經論解題〉。
[41] 大正4,346上。
[42] 大正4,347下。
[43] 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1290頁。
[44] 同註六,第1260頁。
[45] 南傳大藏經一五冊頁第427-462頁。
[46] 見同註38。
[47] 見同註38。